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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新《國防授權法案2024》將中國列為「海外敵對勢力」,並特別寫明中國定義包括「香港及澳門特區」,談及和以往政策的差別之後,我們必須了解具體影響:將所有適用於中國的國防警告延伸到「新香港」,會有甚麼後果?

第一類是法案的防禦性條文。

法案的官方行政簡報寫明,禁止使用任何美國政府經費,使用在推廣以「一國兩制」解決台灣問題有關的任何事情,這是一個清晰訊號。法案內容又明確提出,禁止提供任何經費予「受中國政府或中共影響的娛樂項目」,包括電影、電視等,由於「中國」是包括了「新香港政府」,也就是說好香港故事的電影,都會被美國視為滲透的大外宣。法案又明確禁止美國提供經費予任何與中國國防單位有關的合作,包括和後者有合作研究的單位或企業,這清單自然又有大量香港研究單位和在香港註冊的大小公司。這類內容,貫穿整個條文,這就是對「敵國」的防禦。

雖然法案說的是財政預算,但基本上,有了上述宗旨,已經切斷了美國政府和「新香港」政府、公營機構和大企業的絕大部份聯繫。因為「新香港」的官方政策就是為「一國兩制統一台灣」進行大外宣,而「新香港」文化政策又是要配合北京進行各種各樣的大外宣,「科研」更是過份直白的掛羊頭賣狗肉,在自身近乎不存在科研實力的情況下,擺明車馬就是為中國政府「引進」海外技術。這一切,都明確有違美國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

給予上述定義,「新香港」經貿辦存在於美國本土,只要被證明有從事上述工作(自然不可能沒有),基本上就很難繼續存在。而任何香港人在美國進行研究,只要與國防科研有關(例如人工智能),而又曾經和中國、新香港有關公司合作(例如商湯),要得到美國經費固然不可能,更隨時會被當作「外國代理人」調查。香港留學生到美國攻讀科研的,未來難免面對更多審查。

除了防禦性,法案還有積極性的撥款針對。

例如法案成立了一個名叫「intelligence community coordinator for accountability of atrocities of the PRC」 的崗位,由高級情報人員擔任,獲經費調查中國(包括「新香港」)一切違反人道罪行的行為。這類和香港有關被調查對象最高危的還不是警隊,而是涉及與新疆再教育營、種族滅絕、全方位監控有關的科研白手套,例如提供人臉識別技術的公司和個人(是誰呼之欲出)。只要有證據「斷正」,就一定會被制裁,而美國近來制裁的香港個人 / 實體,更著重的是這一塊。

不過法案更大的圖像,還是斷絕了香港作為中國外交「白手套」的主要功能。法案針對中國的內容幾乎無所不包,除了上述敏感內容,還有提及國會要提交報告關於中國在非洲的滲透,又或中國在黑海配合俄羅斯的行為等等。眾所周知的是,中國滲透非洲一直有使用「香港牌」,這是何志平案的整個宏觀背景;而香港註冊的公司被用來作為掩護俄羅斯、伊朗、北韓的「白手套」,也已經是美國鎖定的制裁對象。根據這演繹,在這些敏感地方有投資業務的香港企業、金主和員工,都很容易被美國定性為執行中國國家任務。這些公司有哪些,參考我們之前談及的不同內容,例如香港與拉丁美洲、太平洋島嶼的投資關係,心水清的朋友相信心中有數。

當然,法案是法案,執行從來都有雙重標準和灰色地帶。但法案也始終是法案,如果有具體證據斷正,就很難遊走。當「新香港」政府肆無忌憚通緝海外港人,甚至包括美籍、英籍、澳籍港人,與及各地國會議員,他們自然會禮尚往來,對積極提供有關證據予美國政府,相信不會有一絲鬆懈。

在這樣的形勢下,未來「新香港」一定會出現更多被美國拘捕的何志平,擔心瓜田李下的朋友,是時候了。

▶️ 投資銀行家蕭少滔:美國制裁中國半導體企業,宣告中國慢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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