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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初選案?「審判」之後,我會在這裏分享我所知道的一切觀察,但不是現在。現在最需要的是重溫極權國家「Show Trial」的劇本,從而思考應該怎樣關注,而不落入官方牽引。

先簡略重溫兩個我們分享過的故事。

在蘇聯史達林時代,「Show Trial」非常盛行。每一次大清洗、大整肅,政治犯都會被公審,包括最高層蘇共領袖及季諾維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等,全都是在這樣的公審被判「罪名」成立,然後一律被處決。

過程中,這些被告除了一律認罪,更一律不斷責罵自己是人渣,懇求「法庭」判自己死刑。而審判過程居然全程公開,更歡迎外國記者全程報導,以示「透明化」,這對一向以封閉神秘著稱的蘇聯而言,非常罕見。西方記者見那些國際知名的犯人這樣表現,無不大為震驚,紛紛大篇幅報導這樣的審訊。後來知情人士逃亡,才揭發被告都是被拷打成招,家人安全也是被要脅手段,無一例外。

無論從怎樣的角度看,這些Show Trial 都不是「審判」,和法律程序完全無關。無論有沒有人證、物證,無論當事人如何作供,主要政治犯的下場,從來都是一早判定。獨裁政權隨時都可以秘密處決,或讓任何人神秘失蹤,特別是真正時間緊逼時,審判程序可以是幾分鐘。例如史達林死後的秘密警察頭目貝利亞被處決的審訊,就是那樣。

平日一切神神秘秘的獨裁政權,偏偏要將這類「審判」公告天下,歡迎全球關注,程序拖得冗長,不斷製造戲劇感,就是為了達到「震撼教育」。明明是政權Vs人民,但通過這樣的安排,恐懼感會傳染每一個人,首先就會有效傳遞一個信息:這個政權沒有底線,千萬不要開罪它。

然後,每一個被告的表現,都會成為關注焦點:他有沒有供出甚麼人?他的供詞有多少是和政權合謀?他哪一句話是言不由衷?哪一句話是為了自保?究竟聲援被告的海外輿論,是為了拯救他們,還是在為「法庭」提供更多子彈?為什麼某些被告的朋友、家人又沒有被告,但某些又榜上有名?

這些問題,符合人性的好奇心和劣根性,很容易變成人民 Vs 人民,然後充份瓦解剩餘的互信。加上官方媒體配合放風,又會配合不同劇情炒作。投入劇情的觀眾,既有出於真正的好奇、或魯迅筆下《示眾》的群眾心態,也有刻意投入其中去自保清白,總之甚麼都有。審判過後,元氣大傷的一定是政權的對立面,要再有任何信任,要隔一代人才能重現。

劇本雖然很爛,卻萬試萬靈,因為入面有人性的計算。

所以,怎樣看初選案審判?單看頭幾天,無論有沒有偷拍那段片呈堂、有沒有控方證人,都不會影響政權對入罪的難度。控方每一步的煞有介事,都很清楚提醒大家:「我們是在Show Trial」。

▶️ 認識國安法第33條:特別的篤灰條款,和普通法污點證人有何不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Co7wVNHk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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