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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日前使用奇招「外判」非法入境者到盧旺達申請庇護,引起不少爭議。值得留意的是,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親赴盧旺達簽署該項「外判」協議時曾發表演說,除了感謝盧旺達政府的合作,更提到該國將主辦於今年6月底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CHOGM),似要強調英聯邦元素,作為「外判」偷渡客予盧旺達處理的「法理基礎」之一。

英聯邦成員本來都是前英國殖民地,但盧旺達曾為德國、比利時殖民地,卻從未曾被英國殖民;英語在當地的流通率,亦較法語為低(比利時殖民地屬於法國勢力範圍)。環顧英聯邦全部54個成員國,盧旺達之外,就只有前葡萄牙殖民地莫桑比克是這類沒有英殖歷史的會員。究竟這兩個國家為何可以成為英聯邦的一分子?

根據一份曾在2005年10月發表於英聯邦研究所研討會的報告,莫桑比克於1995年加入英聯邦的過程,被描述為「例外」,而這個「例外」是基於該國與英聯邦之前,因共同反對南非種族隔離政策而建立的緊密合作關係。當年「南非問題」是最困擾英聯邦的大事之一,英聯邦曾因莫桑比克的相關取態,而向其提供重要財政和技術援助,使得後者被視為「英聯邦表親」,自1987年起,已有份參與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

報告指,南非種族隔離政策結束後,英聯邦已減少對莫桑比克的援助,一直與英聯邦緊密合作的莫桑比克能否轉而正式與英聯邦建立關係的問題,亦隨之出現。由於英聯邦沒有觀察員制度,環繞莫桑比克的其他英聯邦國家(例如坦桑尼亞和南非)均十分支持莫桑比克直接申請加入。時任南非總統、一直推動反種族隔離政策的曼德拉,在1995年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期間,更作出個人干預,令英聯邦內部的反對聲音妥協,並容許莫桑比克加入英聯邦。

不過,莫桑比克當年的「例外」,後來導致英聯邦整體同意收緊新增成員國的標準,並於1997年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發表《愛丁堡宣言》,當中確立未來任何有意加入英聯邦的國家,都必須與現有成員有「直接憲法聯繫」的規條。2007年,加入英聯邦的守則改為沿用至今的版本,列明在一般規則下,申請國應與現有英聯邦成員國之間,存有「歷史性的憲法聯繫」;不過,「若有特殊情況,應根據相關申請的具體概況予以考慮」(in 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 applications should be considered on a case-by-case basis)

於2009年加入英聯邦的盧旺達,便是這項新增規條的得益者。

綜合《路透社》和盧旺達報章《The New Times》在2009年的報導,儘管盧旺達當時曾被英聯邦內的獨立人權組織指其國內人權狀況並未達到英聯邦的要求,但盧旺達的加入,仍得到英國、澳洲、烏干達等國的大力支持,並被英聯邦秘書處視為「特殊情況」予以考慮。《法新社》當年的報導,則列出一些盧旺達過往為了向英語世界靠攏所作的努力,例如在2008年新增英語為官方語言之一,以及把英語取代法語,成為公立學校的教學語言。

自從盧旺達在2009年加入英聯邦後,英聯邦已經未有再增添新的成員國。但觀乎上述「特殊情況」規條如此具彈性,將來若再有其他特殊例子加入,亦不會太令人意外。至於前英屬香港人能否以「香港人代表」的身份重回英聯邦,也不是全無可能性,當然需要修改憲章,但世事變幻無常,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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