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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在英國博士畢業後,回到香港,開始在香港大學工作,初時是講師,後來英制的港大跟隨美制更改職級,他就是副教授。

須知在美國大學,無論是榮休教授、客席教授、兼任教授、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一類都是叫「professor」。但是在英制大學,往往一個部門也不一定有一個「professor」、或一個「reader」,大部分都是叫「lecturer」;然而他們按資歷,到了美制大學,就是「副教授」或「助理教授」。美制大學的「lecturer」,在英制大學,則可能是「tutor」或「teaching fellow」。例如中大歷史系主任兼教授David Faure,回香港前,在牛津大學就不過是一個「lecturer」。

那時候,大學的hierarchy遠遠沒有今日般官僚,依然存在一定彈性。畢竟最高學府的質素,有時候和單純的學歷,並沒有必然關係。例如大師胡適任教北大之時,其實未正式拿到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學位,因為若干程序未完成,多年後才回去「完善」補領。放在今天,自然不可想像。

因此在七十年代,父親的英國名校博士學位,在香港找工作,就似乎很一帆風順,幾乎一獲港大聘請,就立刻連同一張終身合約,從此一生人就不用再擔心生活。這樣的故事,多多少少誤導了小時候的我,以為在大學工作很簡單、而且可以很hea(當然某程度上依然是事實);而今日新進面對的壓力,也絕非他那一代人所能理解。

父親屬於港大的工程學院,而工程學院是港大創校時已經存在的老牌學院。但他所屬的「電機電子工程系」(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我們稱為「Triple E」)要到了50年代才成立,這也是回應當時的全球新環境,算是當時的新興高科技學科。

父親屬於「重電」(Electrical Engineering),而市場比較吃香的是「輕電」(Electronic Engineering),後來不少大學只有「Double E」,這也是歷史大勢所趨。正因如此,香港的重電專家從來不多,不少畢業生都是到中電一類機構工作,很少會再讀上去。就在這樣的小天地,父親就工作了幾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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