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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塔利班多次保證,他們再次統治阿富汗之後,該國人權不會回到90年代的恐怖統治模樣。但正如某國作出的保證一樣,一切都不能當真,當內外各方仍在質疑之際,處決和斬手等恐怖懲罰,已經再次回到這片國土。

上週塔利班在西部城市赫拉特 (Herat) 擊斃4名綁匪後,決定在廣場上「吊屍」示眾,以警告民眾勿以身試法,影像就相當震撼。塔利班「警方」指,該4名綁匪涉嫌綁架1名商人和他的兒子,塔利班與綁匪駁火後救出父子,綁匪被擊斃,1名塔利班成員及1名平民被擊傷。然後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據當地居民表示,城內一個廣場上隨即響起廣播,要民眾注意,然後其中1具綁匪屍體就被吊掛在起重機上,另外3具綁匪屍體,則被運到城內其他地方示眾。

赫拉特副市長謝爾(Maulwai Shair Ahmad Emar)表示,此舉是為了「阻嚇犯案」,而網上有片段顯示,被吊起的屍體胸前掛著「綁匪將會受到這樣的懲罰」。這種最原始方式的示眾,通常只會在大戰之後的短暫報復性時代才出現,很少作為日常生活正常刑法的一部份,不過塔利班的「依法」,正如「新香港」的《港區國安法》,自然不能以正常邏輯分析。

塔利班始創人之一兼監獄最高負責人杜拉比(Mullah Nooruddin Turabi)早前受訪時表示,過去塔利班統治時的處決和斬手等刑罰會再度執行,並指在保安管治上「非常有需要」,似乎他們依然相信「治亂世用重典」。當時說是否會公開用刑,則仍在研究當中,似乎是要和不同勢力討價還價。

還記得那位以開明形象自居的塔利班發言人,曾說用石頭處決通姦者可能不會再出現,也說《可蘭經》沒有明確規定必須如此。現在看來塔利班的「依法」,總可以從沙利亞法找到依據,這一套「搬龍門術」,我們也早就見識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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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 CHOW

斬首?斬手?

Li Kaifong

想起少年汪精衛的兩句詩:「一死心期殊未了,此頭須向國門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