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冷知識🇨🇳🇬🇧】人質外交的香港教材:六七暴動的中英人質互換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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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和兩名被中國拘捕的加拿大人質同步獲釋,連起碼的「程序」例如保外就醫、人道理由假釋之類都省掉,赤裸裸的「人質外交」性質表露無遺,但其實這從來都是國際關係的慣例。這次的人質和香港都有淵源,而五十多年前,另一宗人質外交卻是直接源自香港,不過連不少當事人,當時都不大知情。
話說六七暴動期間,港英政府為控制局面,開始陸續判決親北京新聞工作者坐監。1967年7月19日,港英以「煽動暴亂罪」判處《新華社》記者薛平監禁2年,同時也有其他參與暴動的前線被判坐牢,刑期最長的記者則是《大公報》的黃澤,原訂監禁3年半。由於《新華社》基本上就等同中共,而不再是拒捕外圍的白手套,毛澤東對此非常不滿,於是就想到人質外交。
1967年7月21日,也就是薛平被判監之後2日,路透社駐北京的英國記者格雷 (Anthony Gray) 被中國政府以「間諜罪」拘捕,明顯是作為港英釋放新華社、《大公報》記者的人質。不過當時中國算是留了一手,只是把格雷軟禁在他住所的地庫內,因為當時文革期間,要是「依法」送去監獄、或交給紅衛兵批鬥,很可能就直接鬥死,人質也就不再存在。
格雷被捕後,中共提出的條件就是港英釋放薛平等8人,然後由提出釋放六七暴動期間拘捕的另外13人。最終薛平沒有被提前獲釋,格雷自然也沒有被釋放,直到港督戴麟趾把《大公報》黃澤的刑期縮短到1969年12月2日釋放,格雷就在2日後獲釋,期間甚至連一次正式審訊也沒有。
格雷獲釋後,成了英國風雲人物,得到年度記者大獎,甚至獲授勳為OBE,把這段經歷著書立說出版,更是不在話下。後來他又成立了專門負責斡旋拯救政治人質的國際NGO,這大概是當代針對「人質外交」的最對口組織。不過不知是否那兩年的經歷太可怕,格雷獲釋後,明顯有心理陰影,不少文字都頗為偏執,例如出書指證澳洲總理Harold Holt是中共間諜,就成為出版界笑柄,被歸於「cult」一類,而晚年他也真的成為一個研究UFO的cult 作家。
無論怎樣研判這段歷史,都難以否定一個殘酷的事實,那就是「人質外交」雖然毫無道德可言,卻多多少少有一定「成效」,而且越是遠離文明的國家捉拿的「人質」,越有威脅力。「人質外交」從來是北韓、阿富汗一類國家的秘密武器,本來作為一個大國,是很少這樣低裝的,不過「國情」不同,也就難以一概而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