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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首先出庭的,也是被律政司捆綁控告的一眾市民及年輕人,多達二十多人!明顯地個法官非常之燥底!一來他一次過處理幾十宗案件,二來明顯是藍底!當辯方代表律師一個一個咁向法官表達修改保釋條件之時,個法官只係容許修改報到時間日期及地區警局位置,而所有人提出希望因為工作關係縮短無厘頭的宵禁令,100%表示否決!無論是夜晚需要做婚宴攝影的、晚上要工作的打燈師、甚至有一位老師只係希望提早半個鐘頭宵禁令到6:30取消可以多半個鐘頭返到遙遠嘅中學,個法官都係話否決,其實明顯地根本佢就冇聽過任何理由總之佢認為就係否決!個法官只係批准一個學生早半個鐘頭即係朝頭早6:30結束宵禁令可以去考DSE,不過都只係限佢果兩日考試可以!而幾位嘅辯方律師講到代表人係日頭比黑警喺街頭拘捕根本同宵禁令係完全冇啦㗎,個官都係堅持絕大部份人夜晚11點至到第二朝七點宵禁令!

好啦,到我個細嘅出庭,搞左一大炸龍鳳,個法官都係要佢星期日返六點至夜晚九點去警局報到,但個宵禁令就係由夜晚九點至第二朝七點,首先佢已經比一般人11點至七點嘅宵禁令長,明顯係針對細路!第二若果佢真係9:00先完成警局報到,9:00就開始宵禁令,明顯就係玩嘢,當然嗰刻我覺得辯方律師唔提出異議都係有問題!唉!呢個年代稍稍唔小心就比呢啲咁嘅法官玩死!

咁另一個庭,之前講到嗰個未成年嘅細路,原本正常就應該去到七月頭先至再上庭,因為根據法庭慣例,給予八個星期辯方準備係一向嘅程序,但個法官竟然話控方準備好㗎啦,就更硬縮短辯方時間去到六月中再出庭,即係六個星期就算!當然後來我哋查過法官係有佢嘅權力去縮短所有審訊時間不過就完全違反傳統慣例囉!但係我哋咬佢呀?!而且我哋完全feel到點解佢要咁做係因為佢自己知道其他好多個案都會堆積喺七月頭同一日審佢自己想分散啲個案令自己冇咁辛苦嘛!

依家香港法治社會就係法官冇法治法庭冇法治!我都極度無奈極度憤怒!

Comments

Anonymous

黑法官都要死全家

Anonymous

真的是無奈!!香港人加油!!

Anonymous

堅PK!

Nick Lau

黑警專登拖到 9點,然後即拉!

Anonymous

😡🤬🤬🤬仆街藍法官!快d落地獄啦佢地,唉 法治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