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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恐怖故事之後,約略說一個更恐怖的故事暫時總結這個系列。

話說香港一直負責為不同持份者「洗錢」,但畢竟「有法可依」,不可能完全無視AML(Anti-Money Laundering)、KYC(Know Your Customer)、DD(Due Diligence) 等一整套規矩。9/11之後,香港曾被西方重點提醒不要成為恐怖份子的洗錢天堂,從此香港銀行的AML就很嚴格,而舊香港也是美國「金融反恐戰」的重要夥伴之一(當然,那已經是歷史)。

然而「新香港」在《港區國安法》 「由治及興」之後,據說經常都有巨額交易出現在某些帳戶,而且都獲得有關方面「祝福」,說一切due diligence已經「查過」,然後有關銀行也總有高層說「noted」,然後指示把關負責人簽名。然而據說很多交易數額實在太大,大得很誇張(就算是城中首富都不可能一筆過匯入這種款項),而入帳戶口持有人卻連小富豪也說不上,儘管有一些芝麻綠豆的公職。雖然最高層已經「打點」,但負責簽名的職員通常都不敢就範,因為出了事就是他的責任,可小可好很大。

最後,因為這類原因,又是據說,很多金融才俊情願辭職移民。信不信由你。

不過與此同時,另一些選擇性的DD,卻又忽然在香港的金融系統出現。話說有朋友的帳戶存貨在同一間巨型銀行,提款出來從來都沒有問題,直到不久前要在外國領款,卻被通知提款功能被暫時「suspended」,因為有訊息被「intercepted」,需要配合解釋。朋友以為是AML的常規動作,怎知查探下,負責AML的高層言之鑿鑿地說「唔關我地事」,說從內部編號所見,處理的部門「從前聽都未聽過」,相信是被橫空插入的國安單位。

兩個方向的事同時出現,一方面中門大開,近乎提供無上限的「洗白白」服務;另一方面對個別人士嚴打,動輒以凍結資金為要脅。加在一起,如果你是國際金融機構負責人,還會覺得在這個地方做生意很安全、公開、合理嗎?還是已經直接將這個地方的金融制度,歸類為中國大陸一類的「先進國度」?

當這些資訊被西方掌握,「新香港」此刻已經不只是「白手套」,而是明目張膽的共犯。和2019年相比,這才是真真正正、童叟無欺的攬炒。

▶️ 投資銀行家蕭少滔:洗黑錢警訊教材:俄羅斯黑錢要利用「新香港」漂白,可以點做?(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HVFPHDAa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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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Rex

我懷疑依家話得事嗰啲,水平低到連自己正在殺雞取卵攬炒緊都唔知。

XDD

權貴最緊要後代家產托庇白洋,中港都是人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