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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早前談及,中國大陸那一套全方位監控、國安治國、白色恐怖,已經「行之有效」地進行了好幾十年,在大陸長期生活過的人,總會慢慢培養了如何應付的潛規則。而中國大陸又沒有「新香港」裝作有「法治」的包袱,後者的一切政治操作,都要經過那個從前的法律制度處理,反而不及純粹人治的社會有更多潛規則的「操作空間」。所以離開了中國大陸的人,他們的家屬就準備了被國安上門問話,但只要面對這樣的問話處變不驚,其實不少人相信風險系數還是有限,家人也已經「習以為常」。然而在「新香港」,一來這批國安可能更心狠手辣,甚至連家屬也一併拘捕也說不定(《基本法》23條草案甚至有「知情不報罪」);二來大家習慣了文明,未能適應這一套「制度」,條件反射就會更害怕。

8. 香港人從小到大的訓練,就是在英國普通化之下自行判斷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參考的都是出現過的案例,普遍相信如果A 做了某件事而有某些下場,B 也會一樣。然而中國大陸人早就習慣了無所不包、寫得模稜兩可、一切定義還是當刻當權者說了算的「口袋法」,也就是看見 A 因為某個官方所說的原因出了事,自己也不會特別擔心。因為首先 A 出事的真正原因,其實大家都不知道,根本沒有參考價值,他們也知道無數做了類似行為的人卻又安然無恙,結果就會相信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案例,也都會有「自己的方法」解決。由於香港人太有法治觀念,真的會認真研究國安法、23條的條文,然後越看越是恐懼,不斷嘗試以這些「法律」指導自己的行為,紅線越劃越多;但讓大陸人閱讀這些條文,他們會很簡單的告訴你:「也不過是一句話,共產黨說了算而已,不要浪費時間再讀,說出來會給人家笑的」。

9. 中國大陸國安一直以針對組織為主,所以一般海外華人都有一個假設,就是只要自己不成為組織核心成員,有甚麼小辮子被舉報,都不是大事;絕大部分就算出了事,都可以通過錢和人事解決,並可以有合理辯解。而在大陸國安人員的角度,如果做太多無關痛癢的小案,也不見得有甚麼credits,還是集中精力處理上頭交帶的「大案」,其他事情就「約談」處理為上,這樣還可以省掉資源用在更有價值的地方。但「新香港」境內,一切有意義的組織已經接近全盤瓦解,國安卻要證明自己的天價預算,就只能針對個別人士繼續交功課,不管那些人是多麼 irrelevant。這樣的手法,自然也會令香港人比中國大陸人更覺得防不勝防。

10. 最後,還有一個訊息傳播途徑的sample size 差異問題。「新香港」有自己的官媒、私媒、打手,雖然現在已經全面融入「一國」,但畢竟自己有自己的一個世界,有自己的一群受眾。所以任何大大小小的案件,例如提取MPF的港人被捕、或穿著「光時」Tee的港人在機場被捕之類,都保證會有足夠媒體報導,然後又會有一堆藍營網媒推波助瀾、海外媒體同樣也會重點跟進。如果要因為這類新聞而恐懼,就幾乎天天都會接觸這樣的恐懼來源。但在中國大陸,全國都是使用同一套宣傳機器,而中國有十四億人,也就是說「新香港」的宣傳機器可以每一個細 case 都公佈,中國大陸卻不可能,也不會這樣做。於是在海外中國自由派心目中,是否恐懼,反而和發生了甚麼事、出現了甚麼案子的關聯程度較小,主要都是出於主觀的判斷,這也是他們世界觀和香港人的根本差異。

▶️ 《暴政:20世紀的20個教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Ve8WJmXl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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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pa425804

我覺得第7到第9點加埋就係重點,亦都正中香港人嘅死穴。有啲嘢中國人可以做,但換成香港人,就會發現香港原來仲有icac,再加上港共擁有龐大資源同你用「普通法」打官司,一般人有幾多個喺精神同金錢上負擔得起,而呢啲就係成本。

堅離地書院 College

打官司係其中一個大陸人根本唔會consider 既 point,無人會用一千幾百萬打幾年官司,呢個係令一個香港人破產的最容易手段

Vikki Wong

向新香港係就算有錢都未必解決到問題。因為好多香港人都有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