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緣家書大長篇】 低處未算低:「新香港」政府會立法強制在「完善選舉」投票嗎?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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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政府用盡九牛二虎之力,與及大量已經所剩無幾的公帑,催谷「完善區議會」「選舉」的投票率,最終還是錄得有史以來最新低,同日恆生指數又跌破16000點,一切都差於1997年前。可見這個政府要催谷投票的對象,永遠只能是「自己人」,而27.5%、119萬人投票這個基本盤,很難再低的了:雖然還會不斷有人移民,但換血入來的、在大陸投票的,只會越來越多,屆時這個政府又有一萬個宣傳「由治及興」的理由。
最緊要佢開心。
但如果李家超政府再「進取」一點,要宣示回到2019年71.23%的投票率,其實還有最後殺著:立法強制所有香港公民一定要投票。有可能嗎?
要是真的強制投票,諷刺的是,如果是真民主、真普選,學術上、國際上,卻是有先例的。「新香港」這個「完善議會」自然不會照搬「西方落後國家那一套」,但到了要自圓其說之時,自然又會斷章取義,這已經是「新香港」指鹿為馬這門顯學的基本功。
目前強制全民投票的西方民主國家其實也有不少,最著名的是澳洲,還有巴西、阿根廷等拉丁美洲國家,與及盧森堡、列支敦斯登等歐洲小國。支持強制投票的理據很多,例如說這是基本公民責任,如果不投票,就不配享有公民權利;又或認為高投票率可以增加政府認受性,反對政府的人自己也已經是「共犯」,就會不那麼理直氣壯。
比較學術的說法是認為強制投票之後,候選人再也不用「催票」、刻意把本來投票意欲不大的選民「催」出來,而通常都是一些民粹口號才會成功「催票」的,所以強制投票,反而可以保證極端政治不會成為主流,這是澳洲很自豪自己不會鐘擺到極端的原因之一。
當然,另一派學說認為投票不是公民責任,而是公民權利,如果強制投票,這是強迫公民表態的侵犯自由,因為不少人會因為種種原因拒絕投票,例如不滿整個選舉制度、不希望賦予選舉和政府公信力,就像不少人對「新香港」政府的態度一樣。此外,如果通過嚴刑峻法強迫全國國民投票,例如北韓,這甚至是暴政系統的一部份,已經完全和「民主」無關。
如果「新香港」政府真的立法強制投票,程序上自然可以即時通過。那有沒有效?
如果只是像違例泊車那樣,罰款幾百元,相信效果也不會太大,因為會為了幾百元而改變的人,其實早就已經投票了。
但如果「違法」的懲罰,可以是沒有合理解釋就要喪失公民權利,例如不能享有所有福利,這就是以龐大物質條件去勒索,儘管這一切都是納稅人應得的,但這個政府擅長的正是這種歪理。到其時,相信含淚投票的人就會非常多,然後再取消廢票、白票這個選項,一切就「靚靚仔仔」。而且還可以乘機沒收一批人的福利,又割一次韭菜。
更「進取」的,政府甚至可以立法對不投票的人,當作刑事罪行留案底,甚至乾脆當違反《國安法》,也沒有甚麼不可以。屆時「不投票」的人找不到政府工、子女入不到好學校、分配不到公屋、開不到銀行戶口,就像中國大陸「社會信任評級」的「低端人口」那樣,又可以深化敵我矛盾和習近平鬥爭思維,極左人士自然最開心。
有沒有這樣的一日,你說呢?
▶️ 想不到,香港選舉真的變成北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xzQEPObc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