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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宗和香港人有非常切身關係的新聞,後續發展充滿未知數,可惜關注的朋友並不多。如果是舊香港,還有自由媒體存在,這早就比李旺陽、陳光誠、席陽等案更震撼。

盧思位是中國大陸律師,本來並非專注人權事務,而是集中打保險官司,直到第一次仗義為異見人士打官司之後,才逐漸成為維權律師,自此不斷被政權針對。最後一根稻草,大概是他為12港人案當辯護律師,在文明國家這是正常法律程序,但在中國大陸,居然連為政治不正確人士辯護,也會被視為眼中釘。不久他被吊銷律師執照,然後在一次企圖出境失敗之後,才發現上了不准離境的黑名單。

這次他在寮國被捕前,本來是先從中國到寮國(這個過程未知具體如何辦到,據說涉及美國NGO的幫忙),然後打算從寮國坐火車到泰國、再從泰國飛到美國與家人團聚。而他被捕,最值得注意的是這點:寮國官方罪名並非說他是要引渡的中國政治犯,而居然是「偽造旅遊證件」,如果罪成,也就是說他入境寮國是「非法」,程序上,自然應該遣返原居地。

換句話說,在純技術層面,這不是中國政府以政治罪行要求寮國引渡盧思位、不是中國公安跨境執法,雖然客觀上,100%就是這樣的效果,但卻由寮國政府充當完全的白手套,甚至連中國政府的角色,也完全隱藏在背後。

這代表甚麼?如果盧思位的護照不是假的,細思極恐的是,這裏有一個中國政府必然可以「依法」解釋一切的盲點:中國護照持有人的護照就算是真護照,但這是一個不保障公民行動自由、隨時可以「依法」禁止任何護照持有人出國的國度,所以護照是否「依法」使用,每一刻都是中國政府說了算。「非法」使用護照,就等同「使用假證件」或「不誠實使用證件」。

如果中國通報寮國政府,某護照持有人沒有出國權利,而他卻成功以這本護照入境寮國,無論是中國邊境公務員疏忽讓其離境也好、偷渡也好,是否等同用了進入寮國的證件「無效」?正常國家自然不會這樣理解,但中國現在卻嘗試這樣解讀。(參考正常國家,例如南韓通緝邪教教主,但他依然可以使用南韓護照周遊列國,因為護照本身是有效旅遊證件,被南韓通緝不等於護照無效,但中國邏輯,似乎又是與別不同。)

如果這樣的理解正確,這代表甚麼?舉例,「新香港」政府可以說許智峯沒有出境自由(根據可以是剛「完善」的出入境條例),而如果他使用香港特區護照到一個願意配合中國(甚至不需要簽訂《引渡條例》)的東南亞國家,這個國家就可以演繹他使用「失效護照」入境,將他遣返原居地(香港)。

這一招非常方便,無須涉及引渡政治犯,無須使用強力部門,人心不可能不惶惶。

▶️ 香港人走入中國海外大使館續領特區護照,根據國際法,風險有幾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jIvpA7o4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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