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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談及不少香港牆內朋友這幾年以「新香港」特區護照出遊歐美,都經歷過被可以留難、「的入房盤問」、被要求提供額外文件等待遇,有網友希望再詳細談談特區護照日後被文明國家取消免簽待遇的可能性。

這裏先談一談國際關係的對等原則,以及大家可能不太在意的旅行警告,其實,都可能影響到日後的出入境自由(或起碼是出入境便捷)。

近年不少西方國家都對國民提出了到香港旅遊的警告,指《港區國安法》侵犯人權、聲稱宇宙執法、不承認雙重國籍等,進入「新香港」的公民應該自行評估風險云云。表面上,這只是一國政府對自己國民到外旅遊的溫馨提示,理應與這個國家是否承認「新香港」特區護照、或給予這個護照的持有人免簽證待遇無關。

問題是這些旅行警告,明確針對「新香港」執法當局的域外執法,這是近年中國政府積極拓展的「長臂管轄」,正成為文明國家的重點打擊對象。而「新香港」要落實「長臂管轄」,途徑自然包括要派人到海外「執法」,這些人如果卻是因為特區護照享有免簽待遇而方便入境,這就是西方國家「拿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邏輯上,怎可能一方面警告國民不要到「新香港」、以免被「長臂執法」,另一方面中門大開,歡迎這些「長臂執法」人員,利用了免簽,進入自己國土內為所欲為?何況進一步針對的對象,從來都是中國大陸政權。當中國護照普遍不享有西方國家免簽待遇,而如果中國有關方面人員、小粉紅僑領等一干人等,可以通過「新香港」護照這漏洞入境,這就是嚴峻的國安問題。

那旅遊警告究竟屬於甚麼性質的舉措?

在大多數國家,這都是行政機關可以自行決定,代表了現屆政府的基本外交研判,而又沒有太多其他關卡;除了溫馨提示之外,還可以有非常具體的影響。以香港為例,如果香港政府對阿富汗發出旅行警告、而有香港人依然要到阿富汗,嘗試買保險,就算有保險公司受理,也很可能以這項警告為由,大幅提高價錢。換句話說,西方國家提出這些警告不是沒有成本的,如果這是一個友好國家、國民經常都要進出去做生意,該國政府通常都不會對這個目的地給予旅行警告,因為這對商貿行為必然有負面影響。

由於到「新香港」入境的旅行警告、和「新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入境本國這兩件事情之間,有一定邏輯聯繫,兩者長期同時並存的可能性並不大。而有見同一國家對「新香港」的政策已經定調,如前述,就算依然給予「新香港」特區護照免簽待遇,各國入境處職員也有絕對的discretion,要求護照持有人提供更多可以保障本國國家安全的證據。

純粹邏輯推論,當這種 discretion 變成約定俗成,「新香港」特區護照就算有免簽,持有人反正入境時都要帶備大量文件,形同重新申請一次簽證,才可以進入別國,那時候,有關國家逐步取消免簽待遇,例如改為要求「新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需要申請電子簽證,情況惡化下去再取消電子簽證、規定必須實體簽,以便作出更好把關,就符合「新香港」官員經常掛在口邊、而又不懂的真正「國際關係準則」。

如果一個香港人只擁有「新香港」特區護照,而沒有任何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在亂世,並非明智之舉。

▶️ 官員家人的外國護照:新香港會打擊「裸官」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AUHhntt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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