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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政府聲稱《港區國安法》具有「境外執法權」,以此恐嚇所有牆外香港人。其實熟讀歷史自然會明白,這從來都是獨裁政權的習慣,並非「新香港」獨家。那昔日投奔自由的鐵幕中人,又如何克服這種恐懼?

要理解這問題,先要逐一解構恐懼的組成部分:

1. 有些人希望保留回港後路,例如有年長親人不願離開,要是不能回去,就是永別,又或如果連最後一程也不能送別,未免自覺不孝;

2. 有些人擔心在海外生活不能適應,或不能長期為生,或擔心日後後悔,希望保留「回頭是岸」的彈性,又或打算拿到海外身份後,再回港賺幾年錢;

3. 有些人還有資產在「新香港」,不容易短期內套現(例如房地產),擔心一旦被政權針對,會傾家蕩產;

4. 有些人擔心在港親人、或昔日組織同志、或昔日公司同事的安全,因為對方已經成為人質;

5. 有些人擔心政權的污名化,令自己在海外面對小粉紅滋擾一類人身安全風險;

6. 有些人擔心自己成為政權點名對象之後,會令海外朋友、海外港人迴避自己,或令身邊人尷尬,變相令自己的社交生活受損;

7. 有些人擔心政權的「境外執法」就算不會在文明國家生效,卻可能會被與中國友好的第三世界國家引渡,很多地方從此不能再進入;

8. 有些人擔心政權的濫捕濫告,就算自己不在香港,也會令自己的海外生活倍添麻煩,例如與各國政府、金融機構、執法機關等,都要分別解釋。

我們可能以為在前全球化、前互聯網時代,一個被羅馬尼亞共產政權通緝的人,在自由世界可以毫無影響,沒有西方公司會因此不僱用這人,也不會有西方人知道這人被一個極權政府通緝,可以說他們要是決心重過新生,比今日容易。

某程度上,這是對的。

但其實這些恐懼,昔日離開東歐鐵幕的人同樣擁有,而且更深。昔日的鐵幕國家都沒有出入境自由,要是「非法離境」,本身就是一條「罪」,根本沒有回國可能怎樣的如何如何,因為結局已經毫無懸念。而且西方國家要接納投奔自由的人,也會逐一審核,把關比今天對港人移民嚴格得多。

所以說到底,這是一個期望管理的問題。

昔日鐵幕中人要是決心離開自己的國家,移居西方,就知道這是破釜沉舟,除非國家出現突變(例如1989年的「蘇東波」),否則已經沒有退路,一定要從頭開始,其他就要有放棄、犧牲的心理準備。要是還可以保留一些是bonus,否則才應該takes for granted。

他們不是不關心留下來的親友,但離開的時候,雙方一定會有共識,不要因為任何原因而回頭,家人日後有辦法就會出來團聚,否則就有緣再見,各自好好生活。諷刺的是,正是因為政權知道留下來的家人有這樣的共識,有時只是循例滋擾一下,不一定去到最盡。

相反香港人幾十年來,都習慣了食幾家茶禮,「既要... 又要... 」可謂根深蒂固的 identity,恐懼一開始、退讓一開始,就沒完沒了。東歐人知道,要是在自由世界還理會本國政權那些「法律」,那倒不如不要離開。但好些海外港人卻開始鑽牛角尖,真的以舊法治概念嘗試摸索安全性,結果甚至比牆內的人更歇斯底里。

再回望昔日大逃港的長輩們,如果也是對共產政權畏首畏尾,在香港自然甚麼也不能做,那又怎會有香港的奇蹟?

但一下子頓悟,談何容易。

▶️ 上一代都是移民過來,為下一代移民離去。訪問《異鄉港孩》編輯謝傲霜,書寫30個移民家庭故事,發現香港人原來都是歷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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