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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香港山頂的何東花園被列為正式法定古蹟,也就是不能清拆。當時我是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入面沒有任何人會對何東花園投反對票,不過如何理解背後的歷史意義,就是另一回事,因為這裏牽涉以修正史觀重構歷史的問題。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的官方報告,何東花園的重要性,在建築代表的「中國復興運動」以外,主要在於何東爵士本人的歷史地位。而花園得以在山頂興建,打破了港英早年規定華人不能在山頂居住的「種族歧視禁令」,促進了華人的社會向上流動,因而十分重要。

以上自然是歷史的部分真實,卻不應是歷史的全部。

所謂「種族歧視條例」,大概泛指20世紀初港英政府頒布的《山頂區保留條例》、《山頂區居住條例》等,規定在海拔788呎以上的山頂區域,只准「非華人」居住,獲港督批准的華人、或傭人除外。

此外,這類條例也包括19世紀末的一系列《歐人住宅區保護條例》,規定若干地段只能興建「歐式建築」。這些條例的官方理據自然不是南非白人政府那樣的種族隔離政策,而是當時香港瘟疫橫行,非華人不習慣香港的熱帶天氣,「需要山頂來呼吸新鮮空氣」。實際上,自然有其歧視成分,至於有多嚴重,則可自行判斷。

然而作為中荷混血兒的何東獲准在山頂興建花園,並不應被簡單賦予民族主義演繹。因為這更反映了港英當局一如在其他殖民地,經歷了建構本土精英的政策演變過程。不少評論強調,何東早於1906年已獲准在山頂興建何東花園,其實何東家族那時建屋的地段在半山其他地方,建築也合乎西式風格,並沒有被視為挑戰港英殖民管治禁忌。

反而在1908年,何東曾企圖租入首席按察司白吉特在山頂頂端、比港督別墅位置更高的住所,白吉特本人也同意,卻明確被當時的港督盧押爵士否決。這一點,反映英國起碼在1908年時,並沒有意欲賦予已成為香港首富的何東太特殊的社會地位。所以何東花園的出現,就隱含了其他文章。

(待續)

▶️ 國際梟雄第三集:何東爵士【六之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H2ptqkyzwY

*改編自沈旭暉發表於《明報》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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