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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罕有驅逐中國戰狼外交官出境,導火線是這位戰狼恐嚇國會議員莊文浩,並搜集他在香港的家人資訊,由於「斷正」,終被直接驅逐。雖然不少人覺得杜魯多的態度還是不夠強,但相比早前中國駐曼城「戰狼外交團」毆打在英港人事件,英方是讓中方主動召回這批戰狼、以保全面子,這次加拿大已經算是進了一步。

不過真正關鍵,還不是中國戰狼外交滋擾異見人士,或以銳實力脅迫各國企業言論自由。各國最擔心的是中國一直 de facto 視全球華人「首先是中國人」,並通過戰狼外交官、還有非法建立的海外派出所,去嘗試「全球執法」。在民主國家,這足以成為根本的顛覆挑戰;而在冷戰時代,例如印尼,這樣的作風早就出事。

根據《日內瓦條約》,外交官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基本上毫無迴旋空間;就算是再寬鬆的定義,「干涉當地內政」一定不是外交官工作範圍之內。十多年前,美國派重量級外交官、曾任駐吉爾吉斯大使的 Stephen Young 出任駐港總領事,由於他在吉爾吉斯任內爆發顏色革命,中共稱之為「顏色革命之父」,對他在香港非常忌憚。只要Stephen Young稍有關於香港本地的發言(例如說選舉是否公平公正),外交部駐港公署就會發警告信給他。

根據同一定義,中國外交官在世界各地公然組織華僑做政治任務,早就嚴重違反《日內瓦條約》。這些華僑有些是留學生、華工,大使館保護他們權益,也許還說得過去;但更多「華僑」其實早已入籍他國,定義上已經與中國毫無關係,中國外交官怎能繼續「組織」他們?

就像美國、加拿大都有很多華裔,美國前任駐華大使駱家輝就是華裔,如果中國當他是「華僑」、發電郵讓他到廣場揮旗迎接習近平,這成何體統?很多正式美國公民、加拿大公民(例如梁燕城博士)卻公然協助中國大外宣,又是否構成叛國罪?

加拿大政府真正必須asap整治的,正是這種中國外交官的越界行為,有見突破底線,就要主動出擊。否則得寸進尺,中國外交官真的變成全球執法機關,限制他們活動反而會被「抗議」,規範一改變,就後患無窮。

▶️ 加拿大前國會議員趙錦榮:加拿大罕有驅逐中國戰狼外交官之後,還可以做什麼?(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vloLOaexsE

圖片來源:US Department of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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