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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沙野認為蘇聯解體沒有經過完整的蘇聯「依法」程序,所以今日前蘇聯境內的主權國家之間才存在爭議,而這些爭議都不能夠簡單非黑即白以正常國際法標準研判,這自然是變相賦予前蘇聯最大、最強的國家俄羅斯為所欲為的地位。但要是根據同一「盧沙野理論基礎」,俄羅斯目前的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身份,同樣可以說是未經正常程序獲得的。

蘇聯解體之時,俄羅斯總統葉利欽的代表發表了照會給聯合國秘書長,宣佈蘇聯不再存在、獨聯體全體(當時)11個國家都同意由俄羅斯聯邦繼承蘇聯的國際法理地位,包括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地位。收到這個照會之後,聯合國秘書長就向全體會員諮詢,沒有收到反對,於是一瞬間,俄羅斯聯邦就取代了蘇聯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擁有否決權至今。

這裏的法理基礎,其實一直都有國際法學者提出質疑,不過就像對《中英聯合聲明》的法理基礎的質疑一樣,本來只是純粹學術討論。直到烏克蘭戰爭爆發後,有烏克蘭學者開始認真追究上述程序問題,認為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等等全部都是蘇聯繼承國,而1991年的宣言只強調獨聯體的角色。雖然當時的烏克蘭政府認同俄羅斯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但聯合國大會從沒有正式討論蘇聯繼承問題也是事實。如果蘇聯的常任理事國席位可以通過這樣倉促、兒戲的方式,就被俄羅斯聯邦取代,對日後其他常任理事國的可能內部變更,例如一旦蘇格蘭或北愛爾蘭脫離英國,就會成為可以參考的案例。

要理解這裏的關鍵,我們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如何取代中華民國,得到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地位的歷史。

其實聯合國憲章本來寫得很rigid,說建立聯合國的五個擁有否決權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美利堅合眾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法蘭西共和國、中華民國」。如果單純是改變政體、乃至改國號,通常聯合國成員國的席位是可以繼續的,這些例子也很多,例如伊朗是聯合國的創會成員國,當時的政權是親美沙皇政權,到了什葉派革命推翻王室,只是通知了聯合國改了國名,就自動繼承席位。但由中華民國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好、蘇聯變成俄羅斯聯邦也好,既是改變政體,又是改變疆土,就很難自動對號入座。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的《2758號決議》之前,提案國家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在聯合國大會有如下解釋:「能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聯合國的創始國和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其依法所應佔有的席位,自從1949年以來,就被系統操縱排除在聯合國以外」。

換句話說,它們認為邏輯上,這個常任理事國席位是屬於「中國」的,而1949年之後有效管治1945年中華民國主要涵蓋領土(中國大陸)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理應在1949年就得到這個席位,1972年的決議只是「追認」。無論這說法能否成立,議案總算得到聯合國大會通過,就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得到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的法理基礎;中共官方使用的字眼是「重返」聯合國,就是這意思。一般人會覺得,本來從無加入,邏輯上如何「重返」?但中國邏輯,就不要深究了。

相較下,俄羅斯聯邦得到蘇聯的常任理事國席位,的確沒有經過這一個嚴謹討論和決議手續。不過《聯合國憲章》也沒有說明這手續是必要,而當時沒有國家反對這個手續,也可以說是有了法律效力。這種爭論,在國際法上有很多,本來都只是為爭論而爭論,沒有人相信聯合國會重新召開大會,討論俄羅斯聯邦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地位的法理問題。除非俄羅斯徹底戰敗,又或失去核武,烏克蘭以國際法角度提出上述議案,但那就是平行時空了。

▶️ 反擊普京史觀:「自古以來」,俄羅斯才是烏克蘭不可分割一部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FmXG1jbb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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