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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羅群島自治區在丹麥治下,曾經嘗試過公投制憲,而憲法一旦通過,距離獨立就是一步之遙。這些公投曾經在2011年、2015年、2018年被政府宣傳說會落實,但直到今天,還是始終未能出現,因為被指字眼違反丹麥憲法。

上次疑似公投由主張獨立自主的新政府推動,當時法羅群島政府曾聲明,關於對新憲法的公投事宜「已經取得議會各黨派共識」,法羅群島首相Aksel V. Johannesen在聲明中表示,新憲法將明確法羅群島人作為一個「民族」(nation) 的身份認同,并規定島民各項權利與義務,其中就包括「民族自決權」(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想不到還是臨門一腳有了差池。

按照新憲法的草案,關於法羅群島未來政治歸屬演化方向,無論是進一步與丹麥大陸融合、或是提出獨立建國訴求,亦或是尋求與歐盟等超國家組織達成更密切聯繫,都需要通過全島民公投的形式予以決定,並且公投結果將具有法律效力。Johannesen指,這一安排可以確保在上述關乎國家命運的根本問題上充分尋求「人民」、而非只是議會的授權。正是這些字眼,令公投未曾出現,就被擱置。

法羅群島之所以一直有「另立門戶」的訴求,還在於其與歐盟的關係。

雖然丹麥是歐盟成員國,但法羅群島如現時格陵蘭島一樣,不在歐盟範圍內。目前,法羅群島與歐盟之前簽署有漁業、貿易和科研三項協議,但在法羅群島人眼中,這些協議是「不公平」的,因為法羅群島幾乎對歐盟敞開了內需市場,但歐盟卻並未讓法羅群島出口享受同等優惠。例如,法羅群島的主要出口商品是海魚,但根據歐盟規定,法羅群島只能將生魚出口至歐盟市場。

在類似的議題上,丹麥政府過去並沒有為法羅群島「說話」。如今法羅群島希望在島民授權下直接與歐盟溝通,「升級」與歐盟的外貿關係,使得島上可發展用於出口的魚類食品加工業,進而促進當地就業。

上述既有的貿易安排,無疑是典型的「歐盟貿易保護主義」之體現,歐盟成員國希望將具有附加值的生產環節均留在經濟體內部。換做往常,市場體量巨大、對繁文縟節習以為常的歐盟,大概不會理睬法羅群島希望將貿易關係「升級」的訴求。不過如今英國脱歐成事,歐盟大廈根基開始不穩,像法羅群島這樣潛在的獨立、半獨立經濟體,也許反而可能成為歐盟謀求發展的出路所在。

一旦法羅群島在日後果真獨立并尋求與歐盟達成更密切合作,布魯塞爾恐怕會將之視為維持歐盟延續的機遇,而非負擔。只是,類似的趨勢若成為未來常態,歐盟的性質無疑會進一步「軟化」,更可能向鬆散的自貿區方向發展。不過說到底,法羅群島人眼中拓展更大的出口市場、促進本地就業才是關鍵,所謂「大歐洲」之類冠冕堂皇的說辭,本來也不在島上議程之內。

▶️ 丹麥香港人Kat、凝、Wayne:丹麥議員營救許智峯之後:為何北歐富國出現wake up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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