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Artists Posts Import Register

Content

初選案的合法手段被定義為「顛覆政權」,在正常世界、正常邏輯,自然荒謬絕倫。但在中共的世界,從來沒有法治概念,對權力一直採取黑社會倫理,對此我們可以回顧審判「四人幫」的故事。

根據中共官方歷史,文革十年以「粉碎四人幫」告終,然後在1980年,江青、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等人被控「反革命罪」公審。「四人幫」的極左路線自然不得民心,問題是這場審判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同樣是「show trial」。這條路線屬於毛澤東、而不是這「四人」,江青在「法庭」上說得精準:你們審我,就是審毛主席,我只是毛主席的一條狗。假如四人是「主犯」,幕後首腦不可能不是毛。

現在不少當事人回憶透露,當時江青多次要自辯,但第一次自辯技驚四座之後,居然被法庭關掉咪高風,王洪文等人甚至被殘酷事前肉體滅聲,確保他們在公審期間不會亂說話。深諳中共這一套的張春橋在庭上的表現反而最有知識份子典範,不發一言,也不配合演出,只是沒精打彩坐在那裏,明明白白對那個法庭鄙視。

最有趣的是審訊「四人幫」的第一條「罪」,就是所謂「長沙告狀」,罪名就是「顛覆政權」的篡權活動。那是指1974年,王洪文等人飛到長沙,向毛澤東告狀,建議更換周恩來的總理接班人、並指出周恩來種種右傾問題無論他們說的內容是否政治正確,王洪文當時是中共副主席、官方的第三號人物,張春橋是政治局常委,江青、姚文元是政治局委員,他們找毛澤東討論政局,可說是職責所在,但因為對立面是鄧小平,而鄧小平在審訊時已經是最高領導人,結果卻成為「顛覆政權」,更成為「審訊」開場的第一條「大罪」。

根據同一倫理,每次中共權力鬥爭的落敗者,都會被控反革命罪、或現在的顛覆政權罪,從來都沒有人認真看待,因為所有人都知道薄熙來、周永康等人無論是「好人」還是「壞人」,真正的罪名,就是成王敗寇。

在這樣的法庭,講道理、講邏輯、講道義,都是沒有用的,唯一的回應之道就是張春橋之道。從這角度看,張春橋反而真的是一生忠於自己的「理念」,在中共官員當中,算得上非常罕見。

▶️ 陶傑:周蜜蜜《亂世孤魂》:香港左派家庭的大時代(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nda_fIaXr4

Files

Comments

No comments found for thi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