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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對《大公報》遞交辭職信之時,大概很希望重新塑造她的整個人生。我想,這是她一生最有自由意志、最接近完全自由的時刻。

回看起來,可說有點瘋狂。

她很愛孩子。雖然,從現代觀點,她不是很懂去愛的方式,但她確是很善良的人,相信基督的愛那種教育。《大公報》英文版結業時,我已經開始長大,差不多開始讀中學,自然滿足不了她的育兒心願。於是,她想到徹底脫離從前的圈子,轉行教幼稚園,而且是教會的幼稚園(大概是她在循道中學十分快樂),去圓自己的夢。

於是,她找到一間她覺得有愛心的理想幼稚園,直接問「請唔請人」;由於她來自《大公報》,為免引起種種誤會,又找了一批人寫介紹信,包括伯娘的牧師父親。做了這麼多,自然要有行動力和決心,決心自然有push factors和pull factors,除了「喜歡小朋友」,我想,當時她確是很希望離開那個她從小到大長大的圈子。

做了這麼多,她要「爭取」的是甚麼位置?幼稚園校方說,幼稚園老師需要專業學位,如果沒有專業學位的,只能當助教,但也很歡迎她,不過薪金就要屈就。那時大概是1991年,我印象中,幼稚園說有幼教專業學位的助教月薪是港幣七千,而沒有幼教學位的只能發1/3月薪,也就是$2333,後來開出的合約不知怎的,再扣了13元,每月是$2320。

雖然《大公報》薪金當時在香港媒體中嚴重偏低,但母親作為《大公報》英文版多年編輯主任,自然遠不止這樣的薪酬。當時我家有一位阿姨(女傭),月薪就是港幣$3600。要接受$2320這個數字,除了實質財政考量,也要克服很大的心理壓力。

想不到,母親還是接受了,甚至已經簽約。當時父親很支持她轉工,覺得反正不用她養家,可以做到自己喜歡的事,就很好,甚至沒有薪酬也沒所謂。何況父親可能早就想她離開左派圈子,特別是當時剛過了六四後不久,整個社會的氣氛,都是覺醒。但我當時不太能理解她為什麼要轉工,現在才明白,那需要的勇氣,我和要離開香港、辭去所有職務,幾乎一樣。

然而《大公報》中人、特別是外公外婆怎麼看,自然可以想像。如果母親辭職然後只是當家庭主婦、享受人生,那還罷了;轉行去教幼稚園、收恥辱性薪酬,那豈不是反證《大公報》的工作連$2320也不如。於是,當時尚未退休、擔任《大公報》副總經理的外公,知道她辭職轉工後,兵分兩路,一面由外婆強烈反對,天天喋喋不休;一面自己和報館高層斡旋,看看有沒有比經理部適合的工作給女兒。

這是母親一生人的另一個人生轉捩點。一輪天人交戰,最終的決定,嗯,相信大家也想到了。

▶️《給十九歲的我》:「用愛浸死你」Vs 「學生同意書」的文明衝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tGh4ApkT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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