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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英華女校李石玉如校長有一面之緣。

十年前,英華女校曾邀請我在早會演講,當時還是在舊校址,石校長禮貌周周地接待。她聯絡我是通過我母親,因為她曾為英華當義工。而早在讀書時代,因為聯校活動關係,對英華校址我們就十分熟悉,對英華學生也感到很... 親切。

看過《給十九歲的我》的有關爭議,石校長說對事件「責無旁貸」,正是英華那種典型「顧全大局」的精神。她作為發起人,自然有自己的角色和責任,但電影製作是另一門專業,導演團隊以接近旁門左道的手法,處理最敏感的兩件事:公開放映、公開放映的學生同意書,不應讓退休八年的前校長代領其責。

事實上,很多學校近年都會內部拍攝紀錄片,供學生、舊生留念,雖然不一定是十年的time frame,但也涉及不少學生生活。通常的慣例,不公開放映的這類校內活動,家長和學生大都行禮如儀的給予consent;到了覺得出現問題要投訴,也通常不會被無視,因為也沒有強行操作的需要。就像我的女兒目前在台灣的學校,也不時有短片從校方傳來,家長自己看到、和全世界都看到,自然是兩碼子事。

關鍵一是同意書的十年期限。為什麼明明有簽了原則性同意書的學生,表達過不希望上映,而依然被忽視?為什麼有主角明明多次拒絕同意,而依然公開放映?從現在所知情況,似乎不少(起碼三位)被訪主角,都覺得公開放映超出了預期,是導演團隊逐個「搞掂」,例如說「全世界都簽左係爭你」。這樣的小動作,可能是上個世代電影人的小聰明常態,但在今天的社會標準,自然難以達標。

關鍵二是公開放映。對校方而言,這固然是一種大外宣;對導演而言,則是參展、獲獎、票房的一條龍。有沒有可能導演一開始願意投放大量時間,就不是打算做內部DVD,而是以奪獎為目的,才有足夠動力?否則這類學生紀錄片要是只供內部紀錄,隨便找一位演藝學生也能駕馭。如果不是導演本來就以公開放映為KPI,又怎會刻意拍下那麼多的金句,而不是純粹紀錄?

石校長是英華舊生,導演是舊生,電影中的學生現在也成了舊生,這電影的緣起是學校重建籌款,整件事情是100%英華。她的信仰、教學熱誠、患癌也堅持工作的動力,就算有點過時,也確實真摯,不是那種以複製模範生來成就學校的貴族女名校思維可比。她作為退休了八年的校長,不可能知道現在電影公映的細節、導演得到學生同意書的手段,從導演得到的訊息就是「形勢大好」,卻要為這爛攤子承擔責任說「責無旁貸」,令人於心不忍。

在今日香港,所有學校都要歸邊搞國安教育,英華無論怎麼說,起碼容許學生參與佔中,鼓勵獨立思考和討論,教出來的學生也勇於發聲,已經比起大量名校要正派。

令人擔心的是,事件又會被「新香港」建制乘虛而入,宣傳這是學生、黃絲觀眾批鬥校長老師的「文革」。由於石校長確是一位教育家,如果建制的宣傳重點放在好校長、好老師被猛烈抨擊,而不專注於學生私隱被侵犯、電影公開放映未符合程序公義等事情,很容易模糊焦點,加速社會對立之餘,進一步令部份香港教育工作者死心,認為「做了那麼多還得到這樣下場,不如索性躺平」。這種犬儒主義,正是「新香港」天天提倡的。

英華能夠渡過難關,化壞事為好事,這才是真正的「說好香港故事」。

▶️《給十九歲的我》:「用愛浸死你」Vs 「學生同意書」的文明衝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tGh4ApkT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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