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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南非白人總統德克勒克廢除種族隔離政策,1994年舉行不分種族的大選,走向建立「彩虹之國」之路,南非的警政改革也隨即展開,但成效始終不彰,這也很值得香港參考。

「彩虹之國」一詞出自南非大主教圖圖,形容1994年進行不分種族大選後的南非,已成為多民族共融的國度;新南非國旗以六種不同色彩為圖案,也是希望以此作為國家新形象,南非總統曼德拉因此成為「彩虹之父」。然而,不少評論也認為新南非只有和解的外衣,而未解決種種遺留下來的社會問題,「彩虹之國」其實名實不符。

在所謂「彩虹之國」,「臨時警察」制度被正式吸納到新的南非警察系統(SAPS),重新受訓,並接受為期六個月的在職觀察。對於警察針對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南非政府修改《內部安全法》,規定除非警察或市民受到嚴重傷害或致命武力,否則警方不能使用可致命的武力,來驅散人群或打擊示威者。這些改革的目的,正是希望將南非警隊民主化、專業化,從而與其他西方國家看齊。

然而,南非長年緊張的警民關係,並沒有隨著黑人「當家作主」、連串警務改革而緩和。《紐約時報》記者Norimitsu Onishi在2016年到訪南非,發現情況絕不如政府「初心」般樂觀。他發現,即使南非警方在1995年後經歷多次改革,種族比例也變成有色人種主導,但民眾對於警隊的信任仍是不足︰2006-2010年,每年平均有上百宗警員被殺,同期警察射殺民眾的數字約是280-500多宗,背後的仇恨,不少都源自昔日的警民矛盾。

在昔日種族隔離政策前線的港口及城鎮,南非民眾對警察的觀感依然不變,被殺的仍是黑人為主,但理由不再是種族隔離,而是代表新精英的警察打壓農民、礦工及工會成員。不少南非民眾至今主觀認為,警察會選擇性執法,在白人及富有黑人居住的社區執法較為寬鬆、文明,在有色窮人居住的郊區,就會使用更多武力。年前南非依然出現抗爭學生死亡的案例,不少民眾堅信不是交通意外,而是警察設局謀殺,那份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正是源自這一段數十年前的歷史。

民眾對警權的信心,在已經步入民主的社會尚且脆弱至此,放在一個既不民主、又不能完全威權的奇怪政體,任由政治問題讓執法部門解決,警隊只會直接成為政權的擋箭牌,代其承受所有矛盾的衝擊,平白成為磨心,和群眾的關係,卻失去了任何有效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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