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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後,世界局勢巨變,英國也推行了不少改革,包括創立「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UKC)身份。這是所謂公平國籍,無論出生自英國本部或海外(即殖民地),他們所擁有的權利相等(包括居英權)。但與此同時,隨著殖民地逐漸獨立,開始多殖民地臣民想到集體移居英國,英國也開始在殖民地內部,討論怎樣對CUKC身份分門別類。

由於這階段的香港華人,多了不少確定不能回鄉的新移民,逐漸出現留港建港的身份認同,港英政府也開始把提高當英國人的門檻納入議程。而對香港華人,英國採取了鼓勵「掏空內涵的中華認同」政策,一方面容許他們認同中國古典文化、山川大地(但不是政權,以製造防火牆),另一方面宣傳西方普世價值,同時又盡力避免產生強烈的英國認同、以免大舉湧入(另一防火牆),但又不能令香港人仇恨英國(再一防火牆),如此複雜的計算,唯有英國人能精算得恰如其分。

隨著大英帝國瓦解在即,英國擔心未來湧入大批非白人移民歸化英籍,於是在1962年、1968年、1971年先後通過幾部《英聯邦入境法》,規定只有英國出生、或持有英國發出的英國護照的英聯邦臣民,才能自行入境或定居英國。雖然最初的對象只是非洲肯雅人,但也大幅度收緊了香港新界人「濫用」英國國籍的「習俗」。到了1981年,英國殖民地已所剩無幾,在《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前,通過《英國國籍法》,把CUKC 再分拆分幾個不同身份,包括英國公民(BC)、香港人適用的英國屬土公民(BDTC)、上述之外的英國海外公民(BOC)。

這時候,英國的戰略已經很清楚,就是不希望大多數香港華人歸化入英國,但同時也不希望他們直接擁有中國護照。

但假如問英國「為甚麼」?

中國大陸學者經常說是「地雷」,香港人經常說是「偽善」,英國人說是「道義責任」,但未來操作的種種可能性,恐怕沒有人多少人認真想過。英國殖民地獨立的經驗很多,但「回歸」的經驗很少(例如Heligoland「回歸」德國),怎樣處理「回歸」,其實英國並沒有太多經驗,一切都是實驗。面對這場實驗,香港人對前途的憂慮,就變得實實在在。

中英談判後期,雙方就香港人的國籍問題展開了不少討論,英國一度主張保留香港人的BDTC身份,並允許香港人在1997年後,繼續保留這種「次等英國國籍」或權利;中方則堅持香港華人在1997年後,不可以保有任何形式之英國國籍身份,因為根據血源法,所有華裔香港人都是中國國民。

在聲明備忘錄,英方指香港人於1997年後,「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關係」,於是1985年的「BNO」應運而生。因為中國的態度,BNO可算是「閹割版」的BDTC,並不能傳給下一代,也只能被中國承認為「旅行證件」。香港主權移交後,英國在2002年又進行國籍改革,讓剩下來的海外領地公民(BOTC,即BDTC的新名字)得到英國公民身份,不過已經不適用於香港了;而這些BOTC(例如百慕達)也不大有模糊身份,對英國的認同已經比較單一,加上人數有限,於是就被分別對待。

今天的BNO擴權計劃,讓BNO得到成為英國公民的途徑,其實和百多年來英國對香港華人的模糊政策,是一脈相承的。雖然英國在備忘錄也承諾未來「不賦予」BNO持有人居英權,但這是典型的外交語言偽術,因為英國保留BNO這種國籍,本來就有種種備用可能性,例如某天決定賦予他們投資英國的特殊待遇,就完全是英國內政。同一道理,通過擴大BNO持有人權利、例如目前延長其合法居留,才另行取得BC,那就不是直接「賦予」居英權。

何況英國也明白一旦出現這類情況,前提自然是備忘錄的情況已被改變,昔日的模糊政策,就會派上用場。但這依然不代表英國希望大舉吸納所有香港人,因為5+1的決心,並非人人擁有。這就回到百多年前讓香港華人歸化英籍之時,是否願意行動,還要看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 在英申請政治庇護學生Natural、Venus:當英國人也支持BNO持有人以本地學費就讀大學,為何我們不更努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5R-MsQB5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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