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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了歐洲港口的運作模式,究竟和今日香港相比有何特色?以昔日的香港國際港口模式看待中國的「一帶一路」,又會有何盲點?

就傳統歐洲港口、及歐洲大國嘗試移植到亞洲的港口模式,學者Hobson 和 Kristiansen 總結了以下特點: 歐洲水域資源豐富,曾經掌握了許多沿海國家的漁業、貿易命脈;歐洲內部貿易路線能支援越洋航行,及不斷壯大的殖民大國;但歐洲水域受到實際海洋空間的限制,並被小國、次要大國和大國包圍。[1] 結果,在二戰之前,歐洲水域被描述為一個封閉系統,小型海洋國家被困在結構當中,大國則爭奪陸地或海上的統治權,例如西班牙 Vs 奧斯曼帝國,法國 Vs 奧地利/德國,英國Vs 西班牙/荷蘭/法國/奧地利/德國等。較小的海洋國家別無他選,只能結成政治軍事同盟,以平衡大國影響,或是奉行國際法,以保護重要的海洋利益。

我們可以參考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俄羅斯帝國的凱薩琳二世 (Catherine II) 和拿破崙戰爭期間的保羅一世 (Paul I) 發起兩個武裝中立聯盟,完美呈現出前一種戰略,旨在抗衡英國的海軍政策。後一種戰略的代表是制定國際海事法,主要目標是保護中立權利和航行自由,防止大國行使交戰權利。例子包括1856 年《巴黎宣言》的締結,1899 年和1907 年在海牙舉行的兩次和平會議,以及 1908-1909 年的倫敦會議。儘管戰時歐洲大國一直挑戰海洋法,不惜對民用船隻使用武力,但在歐洲海域卻建立了相當有序、符合國際法的海事體系。與亞洲其他海域相比,歐洲港口體系高度參與國際政治中兩種不同、但有關連的協商:(政治)權力平衡,及對國際法成為慣例的尊重。這兩個特點,毫無懸念地通過歐洲帝國的海外遠征和殖民化,輸出到亞洲海域,並被英美霸權進一步穩固至今。

然而放在今日亞太秩序,要是持份者不再有上述背景,自然也就逐漸無視國際法的制約。二戰的爆發,不僅削弱了歐洲在世界的領導地位,而且根本改變了當代地緣政治。歐洲國家經歷連續兩場毀滅性的戰爭之後,再也無法爭取全球領導地位,自此傾向選擇經濟合作,多於軍事競爭。自從歐盟的前身歐洲煤鋼共同體,創建了商品及服務的單一市場,運輸壁壘的消除,令整個歐洲大陸成為歐洲港口的內陸腹地。正如不同的研究所建議,這種地緣經濟變化,逐漸將歐洲港口體系與世界各地區分開來;但假定今日的亞太港口遵守同樣規則,或假定中國一類新興大陸大國以「一帶一路」之名投資歐陸港口時,遵守昔日海洋國際法的約定俗成,未免不設實際。[2] 

現在位於歐洲海岸線沿線的港口都是真正的「歐洲港口」,而不是「一個國家的港口」,因為它們實際上都是為整個歐洲市場服務,而不是為特定小國的國民經濟服務。由於歐洲內陸市場龐大,港口功能在歐洲專門化,並作為歐洲內陸大都市區的門戶。內陸市場(經濟和商業活動)與沿海港口(港口服務活動和港口社區)的壁壘分明,定義了「內陸-港口-前陸」關係,即內陸對特定港口的依賴程度較低,但主要集中在內陸-港口運輸,因此受到沿海城市功能的多樣性限制。[3]

置於傳統港口外交的背景下,歐洲水域和港口體系的特點部分,解釋了過去和現在的港口外交形式。過去,由於廣泛的權力平衡和對海事機構的尊重,很少出現個別的、有針對性的港口外交。在港口的任何外交行動,都可能在均勢力敵的狀況下,引發一系列不可控的反制行動。因此,在此海洋環境下的港口外交,往往由歐洲層面進行管理,例如通過多邊談判形成的歐洲「軟規則」。結果,歐洲海域形成了一個封閉的體系,只能出口到其他國家,而不能被歐洲個別國家或任何外來者通過港口和海事外交改變。如今歐洲主導地位的衰落,使得非軍港外交進入歐洲水域,例如中國在希臘和意大利的「一帶一路」投資帶來的衝擊,就是典型例子。

[1] Hobson and Kristiansen 2012:9 – 10.

[2] Ducruet,Jeong 2005;Lee、Song,Ducruet 2008.

[3] Lee, Song and Ducruet 2008:374.

▶️ 延伸視頻:日本文化協會榮休副校長侯清儀:英日同盟下的共治香港,日艦川流不息到訪(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ApOITbU7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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