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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的無法無天,起碼成功達到一個效果,就是所有人對所有「新香港」的荒謬新聞都習以為常,再也不覺得那是「新聞」。早前一名持有葡萄牙護照的港人返港後,被《港區國安法》拘捕,就幾乎完全不為人知;知道了,大概也不會關注。

但只要留意細節,就會發現非常恐怖。

根據官媒,此人曾是「香港獨立黨」成員,被指涉嫌自2019年開始在網上發表「五大綱領」,包括請求英美駐軍香港、要求廢除中英聯合聲明等。至於正式「控罪」,則是指在2022年10月9日至11月1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互聯網網站、Twitter、Instagram和Telegram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和相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然而翻查紀錄,這個「政黨」2015年在英國註冊、2018年已經解散,之後就已經沒有「組織行為」,之前其實也相信沒有多少真正的動作。《港區國安法》說沒有追溯力,而這個「政黨」又早已解散,就算一個人上個月出post,又與一個已經解散多年的泡沫政黨有甚麼關係?根據這邏輯,梁振英的六四廣告,難道不應被追究?

報導沒有指他在「2022年10月9日至11月1日間」,在網上發表了甚麼言論,也不知道當時他在香港、還是在海外。但根據這些模糊訊息,就是要製造寒蟬效應,要所有港人就算是在海外的私人空間,都不敢暢所欲言,而這是對文明世界秩序的最大顛覆。記得在2019年,北京要求國泰解僱在社交媒體支持反送中運動的員工,國泰CEO說無權干涉員工下班後在私人空間的言論。這在文明世界本來是common sense,但在「中國邏輯」卻是公然的「違法」,結果,連這位CEO也被逼走。

最奇怪的是,這類雞毛蒜皮的案件會被放在機場黑名單,目的正是要所有人都覺得「好難捉摸」,從而製造白色恐怖。這早已經不是「執法」,而是赤裸裸對全世界的恐嚇。但與此同時,這個政府卻要「說好香港故事」,吸引「色目人」入境,然則根據上述邏輯,是否所有「色目人」從小到大,只要說過一句爭取自由的話,在「新香港」就隨時可能被捕?今時今日,西方人不會隨便進入北韓,是常識吧;當「不要進入香港」變成這樣的國際常識,難道不是求仁得仁?

▶️ 延伸視頻:國安法三大謊言:無追溯力、只與四類罪有關、使用普通法原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u6-nceGx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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