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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將「全國人民共同富裕」寫入黨綱,「中國香港人民」自然不可能不共享這種「榮光」。目前香港人要交的稅率遠低於中國大陸人,稅種遠少於中國大陸人,而又遠比大陸人富裕,這種「仇富」情緒一直在中國民間醞釀,巨變早晚會出現。

而將「共同富裕」口號變成具體政策,關鍵固然在於訂立「新法」去「依法」掠奪,但就算「新香港」需要經過自行立法程序,在法律出現前,也可以依靠中共立國「三大法寶」之一的「黨的建設」:在公司內部成立黨委,進行「監督」。

在法律層面,中國立法徵收富人稅、提高企業所得稅,似乎是早晚的事,但他們也明白這是殺雞取卵,而且會嚇跑外資。比較subtle的做法是通過在民企設立黨委,讓黨委書記傳達中央意旨,參與公司關鍵決策,慢慢就把整間公司改為「姓黨」,但它們表面上還是民企,對外還可以掩人耳目。這一招以「公私合營」名義迅速共產,在1949年後的上海就出現過一次。

這樣的手法,不會被不明就裡的外間看作過份粗暴,但黨委可以做的關鍵決策,卻更具欺騙性。例如大型民企進行投資時,黨委可以要求投資到「一帶一路」國家,不惜違反經濟學獲利研判,但那是國家任務,錢就要白白浪費。這就像此刻「新香港」政府「鼓勵」香港企業投資到東盟、包括柬埔寨西哈努克港,此刻還是好聲好氣,但到了黨委發聲,就沒有選擇的餘地。

又如民企的「社會責任」,自然是黨委說了算,究竟捐出多少盈利予「社會」,可以年年有不同指標,取代實質上的大幅加稅,實質上這卻是超級稅項。雖然民企有董事會,也要向股東交代,但假如「依法」不順從根本連生意也不能合法存續,一句話就可以解釋。換句話說,那時候的「民間企業」,不過是代政府收稅的白手套,再轉交予真正的老闆。

理論上,民企有三個中共黨員加入,就要建立黨委。不少大陸民企知道避無可避,乾脆由董事長入黨、自己兼任黨委書記,希望統一發號施令。但近年黨也逐漸不容許這樣取巧,博弈下,也會派公司外的人進駐。在「新香港」,中共黨員還不能公開活動,成為要公開設立黨委的最大障礙;但目前實質的黨委在各大公司早就無處不在,也有黨委已經進入大企業的董事局,看看新聞就知道。在可見將來,當中共黨員在香港公開活動不是禁忌,黨委也就名正言順。

無論是明刀明槍,還是暗中滲透奪權,「新香港」大小公司要避免這一步,「一國」框架之下,幾乎不可能。有心創業的朋友要是還打算在香港註冊,實應三思。

▶️ 延伸視頻:中共「二十大」的二十大恐怖訊號(五之二):「共同富裕」寫入黨章,香港人還不走錢待何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M3kFqlR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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