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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二次回歸大典」前夕,怪事繼續層出不窮。根據英國《衛報》報導(不知何時開始,這類純香港消息只能依靠外媒),教育局剛宣佈,全港在官立學校任教的外籍英語老師(NETs, native-speaking English teachers) 和顧問,都需要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忽略、拒絕和失效」去簽署效忠的,合約就會被終止。

除非這些NETs 「意圖」入籍中國,否則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邏輯上就是不可能的。一個英國老師在香港教英文,為什麼要效忠「中國香港政府」?當這個政府要求這些老師教「三權合作論」、「外國勢力干預中國內政」、「顏色革命論」之類,假如宣了誓而拒絕,是否就會被控「違反國安法」?但假如照教,回到本國,豈非等同叛國?

假如官校的NETs要宣誓效忠,根據同一邏輯,公營機構所有外籍人士理應也要宣誓效忠。那國際學校的老師呢?如果連他/她們也要宣誓,還值這價錢嗎?大專院校作為RGC資助機構,全體外籍教授是否也應該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即使在中國大陸,也沒有聽過這回事。北韓也有聘請外籍老師教各國外語,他/她們是否需要宣誓效忠金正恩?港足教練安達臣收取公帑,是否也要宣誓效忠?即使在其他極權國家,同樣也沒有聽過這樣的事。

這樣做的效果,除了逼走NETs、逼走國際人才,還會是怎樣?似乎更即時的副作用,就是令擁有外國國籍的留港香港人被逼加速遞交投名狀。至於效忠後,外國政府如何看待那個公民權,就閣下自理。所有跡象都指向一個現實:「新香港」留下來的人無論華洋,如果擁有外國護照,麻煩會越來越多,包括執行這政策的官員本人在內。

這是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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