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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久前訪問了移民英國的香港戲劇工作者胡俊謙,他談及反送中運動期間發表的文章《我的淺黃警爸》,不少網友表示找不到,原來發表的平台已經消失,現於這裏重新分享。】

我同我爸爸性格唔太夾,加上生活上仲有唔少磨擦,由我讀小學開始,我同我爸爸嘅關係都唔太好,去到中學嗰陣更加係水火不容,中五嗰年,中文堂作文要寫《我的爸爸》,我根本唔想落筆....... 或者,呢篇係遲來的《我的爸爸》,亦係一篇《真.警察故事》。 

我的爸爸,前皇家香港警察 & 香港特區警察,散仔(普通警員)一名。 唯一一次升級,係由「警員」升為「高級警員」。所謂「高級警員」即係「一柴」,屬於警隊裏面員佐級嘅低級官階(但係叫「高級警員」),當差年期過18年之後就自動升,簡單啲嚟講即係做咗 18 年都未升嘅散仔,就有呢個安慰獎,所以又俗稱為「傷心柴」。當然,熟悉警隊內部結構嘅人就會知道,警隊晉升嘅機會其實好少,晉升比例同其他行業唔同。 

家父退休前一直堅守政治中立,從來唔參與任何遊行,甚至喺屋企都唔參與討論政治。每次講到佢執勤嘅情況、或者討論親朋戚友間求警協助嘅事件,佢都係以《警察通例》及《武力守則》為依據,即係所謂嘅「跟規矩做」,包括佢曾經有份處理過嘅韓農 WTO 事件。老實講,聽佢解釋有時覺得 D 警例好死板,證據不足就係證據不足、程序做唔到就係程序做唔到,唔可以夾硬嚟。

我試過有朋友有事搞到上差館,諗住問吓佢意見,結果問咗等於冇問,因為同自己上網查嘅資料一樣...... 又試過有一次有單毒品案,有個疑犯人贓並獲,但係程序上有一啲嘢令到佢未必告得入,我老豆個上司要求佢上庭作供嗰陣「微調少少講法」,但係我老豆唔肯,因為會構成「妨礙司法公正」!我唔記得嗰個疑犯最後告唔告得入,但係我記得我老豆嗰陣承受好大壓力........

老實講,我覺得我老豆當時係怕孭鑊多過係出於咩「法治精神」,但係,規矩就係規矩,呢個就係英治政府時期建立嘅香港警察(我記得呢單案係回歸初期發生)。 

2008 年,佢以 35 年差齡榮休。 

2014 佔中嗰排,警隊部份執法尺道開始偏離我老豆所熟悉嘅軌跡,佢經常睇收費電視嘅新聞台直播,警隊嘅濫權行為佢睇得好清楚,因為佢好清楚如果跟規矩做應該係點、枝警棍要喺乜嘢情況下先可以攞出嚟打人,絕對唔存在「手臂延伸」呢啲咁荒謬嘅講法! 就係因為呢個原因,由佔中後期開始,佢開始由無色變淺黃,即使同佢同期嘅退休警察朋友藍多黃少。

到咗 2019,西灣河警員開槍射熊仔餅案,疑犯好明顯冇對任何人構成即時生命威脅,吓?你開槍? 交通警可以揸電單車撞向疑犯? 再簡單啲,男警員可以搜女性市民身? 下刪一千個警暴畫面,仲有 721丶831...... 一個熟悉《警察通例》同《武力守則》嘅前老差骨,只係剩餘兩個選擇,睜開眼睛,定係扮盲裝睡。 

講到呢喥,提提大家,2019年6月至今,《警察通例》同《武力守則》已經被更改好多內容,包括將使用警棍由中級武器改為低殺傷力武器。守唔到嘅規矩,改咗佢,咁唔守規矩嘅情況就唔存在! 

講番我老豆,佢而家算係堅定淺黃,即係佢叫唔出「黑警死全家」 ,但係佢會去投票,而且斬釘截鐵話俾我聽而家啲警察係濫權! 家父並唔係一名屢破奇案嘅出色警察, 但係原來安守本份丶保守良知,係咁難能可貴。 年少時唔識欣賞自己父親嘅我,而家以佢為榮! 我好自豪咁講一句:「我爸爸係香港警察!」

▶️胡俊謙:快必案是決定舉家離港赴英的最後一根稻草(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8gWm3J9spI&t=120s

▶️胡俊謙:在英國演出舞台劇《指鹿為馬》,能承傳香港教育工作嗎?(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i13ztb2u_Q&t=42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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