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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網上流傳一份由東莞司法局發出的文件:《關於組建法理鬥爭民兵排的通知》,透露東莞市武裝部要求在5月前組成所謂「法理鬥爭民兵排」,並已向全市律師事務所徵召了18名大律師或律師助理。根據文件顯示,只要身體狀況良好、年齡介乎18-45歲,便符合加入「法理鬥爭民兵排」的條件,共產黨員、退伍軍人優先考慮。

目前該消息已被「河蟹」,而從《兵役法》、《國防法》等,都沒有找到設立「法理鬥爭民兵排」的「依法」依據。假如真的把律師「武裝化」、「軍事化」,以「鬥爭」、「愛國」之名,強逼他們為黨政軍各機關單位提供免費法律服務,這還勉強可以理解。但假如「法理鬥爭民兵排」是負責和其他國家打法律戰,以這樣的手法徵召律師,則難免有反效果。為何要18-45歲、是否還要上前線提供服務,同樣不得而知。

不過在此刻,相信這些「民兵排」的最大功能,還是對政權的一切對內鎮壓、「動態清零」那類防疫失政提供「法理基礎」,以免有學識的「刁民」通過文字遊戲和組織對著幹。但同時,「民兵團」又不是政權正式部份,對內、對外一旦出了事,就可以立刻成為condom。

事實上,《港區國安法》通過後,被「奪舍」的律師會,某程度上已經是「法理鬥爭民兵排」成員。他們負責把國安法和普通法不合之處詳細解釋、理順,又主動為政權一切行為背書,任何「外國勢力」質疑國安法,他們都會走出來護航。又有誰會想到,昔日高高在上的香港精英律師,居然會淪落到擔任「民兵排」一類文革式鬧劇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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