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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成長的年代,香港每年都舉辦無數大型活動,然而花展、煙花、花車巡遊、聖誕燈飾等,在1960年代都是新鮮事。一直以來,港英殖民政府有意讓港人向望倫敦,直到天星事件、六七暴動等發生,才開始培養本土意識,來補充原有的被殖民意識。於是,一個由政府發起,與各地區市民合辦,由政府及商業機構共同贊助的「香港節」,就應運而生。

《華僑日報》1969年5月5日社論題為「支持香港節的舉行」,形容香港節是「香港有史以來單純為市民而設的最具野心而最多采多姿的娛樂節目」。當時兩名主要籌辦人香港節事務主任黎保德、中央節目委員會主席沙利士 (時任市政局主席)說,舉辦香港節只是為市民提供「一星期的真正娛樂」,以「色、聲、動、參加、介入及影響」 為口號,務求全民介入參與,也就是強調不談政治。

當年政府主動向傳媒透露活動詳情的情況並不常見,故獲社論盛讚為「前所未有的公關手法」。這5月5日的社論又認為,籌委會為香港節訂下的各項計劃,將會是「對香港各階層的市民一個直接的實驗」。這背後的訊息,似乎是要測試那些1940-1960年代來港的中國難民,能否拋棄社論所說的「沒有所屬的觀念」,不再視香港為「寄居及找尋生活之地」,而能以「香港人」的身份,慶祝「自己的」地方。

換句話說,香港節自然不是一個純娛樂節日。它的目的是拉攏民心,凝聚被認為短期內有利於殖民管治、抽離於中國的本土意識,抗衡早前社會暴動背後的意識形態,同時向世界宣示香港回復繁榮安定。

同年7月1日,《華僑日報》另一則有關香港節的社論,題為「香港節創造香港精神」,就開宗明義鼓吹建立「香港意識」。這社論認為,香港的成就其實比其他小國尤佳,唯一欠缺的就是「香港精神」。

那麼要建立「香港精神」有何秘訣,「香港精神」又是什麼?面對這些今天也說不清的問題,50多年前的社論有如此7點回應:

  • 1. 所有市民對香港要有歸屬感,只有這樣才會愛護香港,以及努力為她發展未來;
  • 2. 由於特殊的政治及地理環境,香港可綜合東西文化之優點,發展成一個獨特的香港文化;
  • 3. 表揚勤苦奮鬥、節約生活之美德;
  • 4. 表揚仁愛和平,對外與各國和平共處,對內穩定社會;
  • 5. 力求進取,使市民生活及社會一切建設進步;
  • 6. 在信仰及思想自由的前提下,致力鞏固治安,維護秩序;
  • 7. 不重空談,力求在實事求是的原則下,達到官民一致合作,逆境中共同解決所有困難......

經過一輪理論和思想醞釀,第一屆香港節終於在1969年12月6日-15日成功舉辦。《華僑日報》12月8日題為 「各區展開慶祝香港節,到處歡樂喜氣洋洋」的新聞,報道了當時全港各地紛紛舉辦遊藝晚會、嘉年華會、敬老大 會、花車遊行、會景巡遊、農展會、綵燈會、青年之夜、「香港節小姐選舉」等盛況,教人想起「粉飾太平」這成語。

這樣大張旗鼓,也有一定風險,但觀乎民意,最後似乎相當受落。數年後,香港節被政府取消了,逐步成熟的「香港精神」,興起更多自力更新的呼聲,也開始為港英政府帶來壓力。今天再舉辦這些慶典,市民只會覺得是應有之義,再要通過活動扭轉意識形態,就不屬今天「新香港」政府能拿捏的分寸了。

資料來源:《華僑日報》,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1月7日,經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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