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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競選」,將政圈最虛偽、最犬儒的一面,發揮得淋漓盡致。所有參與者都知道這是一場戲,而且連「交戲」的誠意也沒有,大家都知道要角色扮演甚麼,不需要政綱,不需要落區,不需要拜票,目的是要讓所有人知道誰是主人。

但這只是起點。

下一步的選舉,還可以有何創意,出現在「新香港」?

現在誰能「參選」各級「選舉」,已經100%由北京說了算,也就是風險系數是零。假如「恩賜」一人一票「普選」,真正的風險卻是選民不賣帳,不配合劇本演出,就像上次「完善議會」「選舉」那樣的三成投票率,就很羞家。但這一個「漏洞」,卻是可以「堵塞」的。只需要「完善議會」修例,以「落實民主化」的名義,強制全港公民年滿18歲必須投票,並舉出澳洲等「國際例子」為參考,一切就會改變。

澳洲強制公民投票,但不投票的後果不過是罰款,而且自然也可以投白票。然而在「新香港」,既然修例後不投票可以是「違法」,其他法例,自然可以「依法」剝奪「違法者」的權益,例如公務員、教師等章程,可以列明解僱「違法員工」。甚至在未來恐怕必然在「新香港」出現的「社會信任評級」,不投票者可能被大幅扣分,影響到一個人的升學、出境等諸般自由。到頭來,依然做不到類似北韓的接近100%投票率和當選率,但有了種種監控,也會相距不遠。

假如候選人只有一人,而全民要「依法」強制投票,這種「有中國特色的大民主」,拿出去大外宣,就很容易被宣傳為「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李家超為行政長官」,「港英做不到的中國人可以做到」。然後屈小姐之流,自然會論證「香港民主優越感」。假如這模式「成功」,還可以擴展到全國:一個黨全面控制的提名委員會,一條強制投票的法律,配合舉國體制對「違法者」黑名單的打壓,「中國式民主」就會由「中國香港」做起,拓展全國。

這會出現嗎?「新香港」還能為「國家」「立新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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