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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在「新香港」有三宗涉及外國人的案例,令人非常不安:先是烏克蘭街頭畫家Vladi被捕,再被驅逐出境;然後是被黨媒多次點名的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被國安警「約談」,即時舉家離境;再然後是被判「襲警」罪名成立的美國律師Samuel Brickett刑滿出獄後,被立刻遞解出境,連對親友道別也不獲准。

這裏涉及一項昔日很罕見的待遇:驅逐出境,而這自然也是中國「法律」的常見做法。當然,任何國家都可以「依法」批准或拒絕批准簽證,也可以「依法」撤銷有效簽證,出入境政策是主權國家的權力範圍之內,大家都懂。但要驅逐出境、而又不是犯法,通常涉及違反入境的官方理由,例如非法工作一類,這裏有大量灰色地帶,Vladi就是典型。

現在「新香港」的處理手法,則是先以國安恐嚇,再以出入境條例處理,避免直接以國安法拘捕外國人,又避免他們留在「新香港」製造不可測性。這道前所未有的公式,日後很可能成為處理外國護照持有人的常態。由於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這待遇又只限非華人;至於有外國護照的華人「首先是中國人」,無論怎麼吵鬧,中國都不在乎。

這三宗案件的詭異之處,在於國安的明顯參與,而且明顯施加了法外恐嚇。例如夏博義絕非無名之輩,在英國也是縱橫政壇多年,如果在香港有任何不平對待,沒有理由回國後偃旗息鼓,但現在他卻沉默是金,這本身就是一種訊號。美國律師Brickett雖然繼續敢言,但已經和在香港的律師樓切割,這一如早前中國「制裁」英國律師樓,意在為業界帶來恐慌。至於Vladi在訪問中表示,警員告訴他的作品「可能違反國安法」,然後卻以其他理由予以拘捕,這明顯是兩個部門的配合。

今年據說將通過23條,然後拘捕「外國特務、間諜」,會更順理成章。

換句話說,未來在香港的所有外國人,都會由國安人盯人監控。

為什麼夏博義不被控告,卻又要高調讓傳媒知道,自然是為了傳訊。根據外交慣例,這是對其所屬國家英國的警告:「我們可以把他拘捕當人質,現在給你們面子,但下次不一定這麼走運」。否則單是恐嚇、要當事人噤聲,只要國安願意,完全可以不讓公眾得知,就像很多據傳已經「處理了」的案件,都有類似幕後溝通。

綜合以上各點,日後外國人來到香港,認真,真的要有隨時成為人質的準備。太平盛世下相安無事,但只要政權有需要,任何職業的外國人,都可以變成「間諜」,這正是習近平政權一直進行中、「行之有效」的「人質外交」。然後,卻還要國際金融機構安心留下來。它們確實不會全撤的,但「留下來的人」,用本地人、大陸人,安全得多。危邦勿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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