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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叔談及他在港大那年頭的學運,像保釣運動、中文成為法定語言運動、反大學加學費運動等,我長大後多少都有聽聞過。但有一項,我則是第一次從他那裏得知。

據說這場運動,源自美國一宗案件。事發在美國德州一間大學,一名美國本地女學生被一名亞洲學生強姦,由於那位亞洲人用紙袋包頭犯案(非抽水、原文照錄),於是校方要安排受害人大費周章認人。最後被認出的是一名香港留學生,被判有罪。然後有其他在美留學生表達不滿,認為是「點錯相」,於是發起眾籌運動,要為那位香港學生請律師上訴。行動輾轉傳回了香港,港大學生也開啟了聲援、捐款運動,並自然衍生了「不能被美國人欺負」的民族主義情緒。

須知當時是七十年代初,不但遠未出現互聯網,連長途電話也不普遍,美國留學生和香港的聯絡,大多是靠書信。除非有大事被新聞報導(例如保釣的千人示威在美國就成為新聞),否則一來一回的time lapse,非常嚴重。究竟那位香港學生是否無辜,其實難以fact check,但那時港大學生聽到消息,基於學運高潮期、加上同期的「血濃於水」情懷,就變成又一場小型運動。

有趣的是,據說這事在香港學生捐錢後,就沒有了下文。四叔說他到美國讀書後,曾專門打聽此事,發現劇情峰迴路轉:那學校傳來消息,說當時捐款所得的錢財,都沒有送到當事人身上,而是被他的同房拿走了,最終案件也沒有進行任何上訴,似乎是一宗騙案。究竟是當事人的朋友一開始就藉故騙財,還是最初真的有心上訴、但到了最後有人改變主意,抑或其實此案並非冤案,現在都已不得而知。

假如此事發生在今天,相信很快就水落石出:當事人有沒有站出來?有沒有其他證人?法庭判決過程是否有人旁聽?捐錢到哪個戶口,有沒有公證人?諸如此類。舉一反三,這也反映那是真正熱血的香港年代,學運「一點就著」,背後有一股久被壓抑、一發不可收拾的態勢。至於在未來香港,還有沒有可能再度爆發,就是另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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