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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不少《立場新聞》的朋友。聽說他們「明天」被搞的傳聞,幾乎每月都有一次,深信留下來的人,早有心理準備。日前本來和他們錄音了一個讀者年度書信環節,恐怕是不能面世了。但有準備歸有準備,看見今日的情況,特別是傳出來的細節,政權依然比想像中去得更盡。我們可留意以下七點細節:

1. 《立場新聞》不同《蘋果日報》,很難聯繫上「外國勢力」。而現在國安大法的劇本,幾乎把所有「大案」的終極老闆,都聯繫上黎智英,然後推向「美國搞顏色革命」。反正大外宣的劇本十年前就寫好。今天傳來,被捕人之一的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的妻子陳沛敏(她本身是目前未審先囚的《蘋果日報》被捕高層之一),居然也被「二次拘捕」,「罪名」是參與了《立場新聞》這個「串謀發佈煽動文字罪」。根據國安「邏輯」,將《立場新聞》歸入《蘋果日報》案,並非不可能,而且更有「價值」。值得注意的是,陳沛敏等本來就要月內提堂,假如「立場案」會「搜」到更多證據,可能又會押後審「蘋果案」,「從而」將之逐步堆砌成一個「反革命集團」。

2. 國安警出動執行和國安法無關的法律,卻使用國安套餐,已經是一個極度取巧的「便宜行事」亂來新常態:普通法可以無限追訴期,國安警可以未審先囚沒收護照,「雙劍合璧」的「威力」,早就無法無天。早前言語治療師工會的「羊村童書案」,正是國安警以這次同一罪名拘捕。本來這是1970年以來就沒有出現過的「古法」,相信在可見將來,會被全面「活化」,「活學活用」,成為比國安法更有效的萬能key。

3. 但《蘋果日報》、《羊村》畢竟都是刊物和出版,《立場新聞》卻是網絡媒體,也以「煽動文字」入罪,這反映任何網絡平台、個人平台、個人專頁的任何文字,都可以用這條「罪名」拘捕,門檻接近零。不知道《立場新聞》被指是「煽動文字」的是哪些「文字」,但相信無論如何上崗上線,以《立場新聞》的尺度,都不會比一個普通網民的個人言論激進。假如一個網民在自己的個人專頁對300個朋友說「我討厭特區政府」,似乎定義上已經是「發佈煽動文字」,這種白色恐怖,已經和大陸完全一模一樣。

4. 但香港又畢竟說是繼續行普通法,也就是國安法對《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的「定性」,可以影響到無數人。今日已經有法官表示,收藏《蘋果日報》也「可能」有罪,而《立場新聞》假如整份被定性為「煽動性刊物」,定義上瀏覽也可能有罪。曾經在上面發表文章的人、捐款的人,邏輯上,都有犯罪風險。

5. 這次拘捕的人已經非常溫和,但代價可以很嚴重。以吳靄儀為例,她今年已經因為818遊行案被判監一年、只是因為社會貢獻被「開恩」緩刑兩年,同案其他人大多已經坐牢。由於緩刑當中再被捕,根據法律定義,這次恐怕難以保釋,就算能保釋也更難全身而退(參考緩刑中再犯六四晚會案的梁耀忠)。又如何韻詩,本來已經有加拿大護照、台灣就業金卡,現在一拘捕、而且以「國安套餐」拘捕,最低消費起碼就是扣留所有旅行證件,而這宗「案」可以一審幾年。也就是未來幾年,她都不可以離開香港,但恐怕搞網上音樂會也不容易。這是非常恐怖的折磨。

6. 方敏生曾經擔任社聯CEO多年,立場昇哥是現任記協主席。社聯和記協是極少數還沒有被瓦解的民間團體,這次多少都會有連鎖衝擊。特別是記協,一直是北京眼中釘之一,假如國安警「順便」株連過去,後果堪憂。

7. 香港剩下來境內運作的正常媒體,基本上只剩下《眾新聞》和《大紀元》。《大紀元》涉及非常複雜的研判,政權有可能等待23條、假新聞法等立法來作為案例,但《眾新聞》就很可能首當其衝。當本地自由媒體全軍覆沒,海外媒體就成為最後接觸真相的渠道,屆時再建立網絡長城,再效法大陸制定「翻牆罪」,一切就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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