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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大代表、民建聯的退休經濟學者劉佩瓊教授建議,「五十年不變」已經不合時宜,香港人交中國稅是「大勢所趨」。在小粉紅群組,對香港人不用交中國稅、不用參軍的「特權」早已不滿多時;在「割韭菜」大時代,港人會否依然只被要求交港稅,北京會否保留香港的洗錢天堂地位,無人能知。

假如香港人要交大陸稅,代表什麼?我們必須先了解中港稅制的龐大差異。

徵稅原則:屬地原則(香港)vs. 屬人原則(中國)

香港的徵稅是按屬地原則進行,意指一香港居民、或在香港受聘的人在香港獲得的任何入息,包括受雇工作或退休金,無論有沒有在其他稅收管轄區繳稅,均須課繳薪俸稅。但假設香港人到英國工作,由於沒有獲得源自香港地區的所得,就不屬於香港納稅人,不需要向香港政府繳稅。

但中國大陸的徵稅則是按屬人原則進行,意即中國將向中國居民的一切收益、所得和財產徵稅,無論他是否在中國居住,也無論收入來源在哪裡,都「首先是中國人」。假設一中國人到美國工作,他依然是中國居民納稅義務人,並要向中國政府繳稅。

申報方式:年度自行申報(香港)vs. 雇主按月預扣預繳(中國)

在稅務申報方式方面,香港採取年度自行申報制度,即納稅人在收到稅務局發出報稅表後自行申報、填妥並交回稅務局,一切自主。

但中國則採取雇主按月預扣預繳、再加年度匯算清繳的形式:雇主按月預扣預繳的意思是雇主在每月支付雇員工資前,要預先計算並扣其應交的個人所得稅,而在次月代納稅人向稅務局繳納稅項。年度匯算清繳是在稅務年度結束後,居民需要計算年度應納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換句話說,操作主權根本在雇主那裏。

稅率

香港的薪俸稅近乎全球最低,可以選擇適用15%的標準稅率或2%- 17%五級超額累進稅率(progressive tax rate),兩者取較低的稅款額徵收。首5萬入息的稅率為2%,以後3個5萬元的稅率分別為6%、10%、與14%,在20萬港元入息後的稅率則為17%。至於公司利得稅方面,公司賺取的首二百萬利潤須繳納8.25%稅項,超過此數的稅率則為16.5%,而非法人企業(e.g.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兩級稅率分別為7.5%和15%。

中國則採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由36000元人民幣前的3%,到36,000元至144,000元人民幣的10%,到超過960,000元人民幣的45%(!),而在香港這個非常富裕的社會,根據這準則,要交45%的人極多。中國的公司利得稅則為25%,同樣遠較香港為高,若公司為國家重點扶助的高技術產業則為15%。

社會安全網:強積金(香港)vs. 五險一金(中國)

香港的社會安全網政策為強積金,香港政府強制18至64歲香港就業人口參加強積金計劃,當中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僱員在65歲或以後才能供款,供款基本上是按僱員每月收入的10%計算,而僱主及僱員各須供款5%,自僱人士也須按收入的5%供款。

中國相應措施被稱為「五險一金」,「五險」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一金」則是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及裝修自住房或繳納房租等事務。「五險一金」中的工傷保險與生育保險由僱主負責供款,其他則由僱主和僱員共同供款。「五險一金」各施其職,例如住房公積金協助僱員置業;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這些金額加起來頗為驚人,但實用程度非常存疑,對香港人來說,近乎不可想像。

最重要的是:假如要交大陸稅,國際企業絕對是零誘因來香港,香港不但會徹底淪為普通大陸城市,而且比東莞也不如。這不是「共同富裕」,只是赤柬式的「共同貧困」,2021年居然出現這樣的建議,實在十分... 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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