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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新香港」淪為南深圳,南北深圳2047年合併計劃昭然若揭,想不到還有人不耐煩,要把南深圳內部再劃分南北。港交所前CEO兼下任南深圳市長候選人李小加正式呼籲,實行「一港兩制」,建立「北香港特特區」,儘快制訂《北部特區法》,以不同法制管理「北・南深圳」Vs「南・南深圳」,吃相極其難看。

根據李小加的藍圖,香港北部的300多平方公里,應該成為法制與南部不同的「北部都會區」,但一切都是「依法」的,就是要制定《北部特區法》,並公然說「摒棄會窒礙發展的現行制度」,以免給予任何公務員、地產商、一干人等「藉口」「不作為」,同時「吸收個別內地優良政策」,徹底進行中國式由上而下的規劃。

至於「南・南深圳」,根據上述定義,雖然保留「現有制度」,但反正一切被奪舍,只會淪為一個洗錢的「地上賭場」。適逢「地下錢莊」澳門某大亨被捕,「南・南深圳」與「西・南深圳」的洗錢功能可能逐步合二為一。至於「北・南深圳」居民,既然有新「法律」支配,自然可以輸入每日遠超150人的「大陸精英」,相信很快就由「新南深圳人」主導;剩下的南部「舊區」中人,可能逐步淪為三等公民。

其實假如中英談判之時,直接歸還租借99年的新界,保留「永久割讓」的香港島、九龍半島,本來也是一個「南北分治」方案。當時英國人覺得異想天開,想不到今天的「新香港」權貴,沒有任何包袱,任何異想天開的提案都可以「依法」落實,後悔已經莫及。

(地圖: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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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Vin Mark

分裂香港係咪罪

Nic

等等先,唔啱數。如果香港得一個兩制?咁即係全國跟返基本法行一國兩制定搞新野行一國三制?全一國三制即係違反基本法。全國繼續一國兩制,咁即係香港割一半行大陸嗰一制?咁樣嚟呃人一港兩制,真係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