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Artists Posts Import Register

Content

在台灣大熱的Netflix電影《斯卡羅》(改編自小說《傀儡花》) 是否好看,非常見仁見智,但這段歷史的確是非常有趣的,涉及了台灣「自古以來」是否「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的敏感問題,值得成為國際關係課堂上討論的案例。

首先,為什麼會有整個故事出現(台灣原住民以「出草」方式,殺害了美國船長和船員),就是因為當時的大清帝國根據欺上瞞下的官僚主義,加上不熟悉國際法,認為「生番」屬於「化外之地」,不歸大清管轄,所以台灣原住民殺了外國人,與大清無關。

這其實也不能全怪大清官僚,畢竟「主權」這概念是一個舶來品。根據「天朝主義」,從來分不清類似西藏、安南這類邊地是否算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一部份」,而且也分不清甚麼時候承認¥或不承認責任,會有國際法上的主權含義。假如有人被一個邊地土司殺害,而向大清皇帝問責,官僚自然覺得「與我何干」。但根據國際法,這卻的確是「放棄主權」的行為。

更有趣的是,美國最後居然繞過大清政府,直接和這些「生番」簽訂一份具有國際關係效力的「MOU」《南岬之盟》,並由美國駐廈門總領事李仙德正式向美國國務院備案。根據這份協議,美國承認的簽約方是「大股頭」卓杞篤,身份是「the ruler of the eighteen tribes south of Liangkiau, and between the range of hills east of it and the Eastern Sea including the bay known as the Southern Bay of Formosa where the crew of the American bark Rover were murdered by the Koaluts.」這固然是寫清楚協議的有效範圍,但也是變相承認了這位「生番」領袖「有效管轄」的總面積,而且,當中沒有大清政府的任何角色可言。

當然,國際關係角度同樣不能斷言這代表美國承認「斯卡羅酋邦」「主權獨立」,但起碼反映台灣原住民具有國際關係的unit-actor身份。可以直接類比的是北美洲原住民,他們也是建立了一個一個「nation」,都分別和美國政府簽訂了種種協議。時至今日,印地安人保護地依然具有特殊法律地位,而且依然維持了「nation」身份,假如比照美國慣例,台灣原住民的國際地位,就大有可塑空間。

基於上述原因,恐怕《斯卡羅》在「新香港」會被國安法直接禁播。而在「新香港」,有養份的電影、電視劇,基本上都已經不可以看;要了解甚麼是《南岬之盟》,可能已經要坐牢了。

Files

Comments

No comments found for thi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