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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和任何正常人都沒有關係的「選委」「選舉」,有一名當然選委受訪時坦然自己是「英國人」,那就是身兼政協委員的臨立會議員謝偉銓。

謝偉銓的說法是居英權已經向有關機制申報,認為「國籍不會影響自己效忠」,並解釋九十年代他在英資怡和工作,因而符合申請居英權資格。

「國籍不影響效忠」,這種說法是刑事罪行、發假誓。假如他已加入英籍,需要宣讀誓言:「我以上帝的名義莊嚴宣誓:在成為英國公民之際,我將根據法律忠實地效忠於女王伊莉莎白二世陛下,她的後嗣和繼任者。」這裏的「根據法律」自然不是「新香港」的「依法」,而是英國法律。當英國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完全衝突,他這位英國人卻在「選」出香港領袖,如此明目張膽的間諜行為,必然會受到其中一方制裁。

現在加入英籍的,在2004年後,有多一份宣誓要朗讀:「我將忠誠於大英帝國,尊重它的權利和自由。我將支持它的民主價值觀。我將切實遵守它的法律,履行作為一個英國公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這是由於太多新移民根本否定「民主價值觀」,因此特別加上,必要時可以把入籍的第五縱隊DQ。雖然謝偉銓的版本未有這一句,但他在香港的做法,已經明顯違反「民主價值觀」。

若是不報,時辰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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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Jackie Liu

Does UK Home Office know this ?

德州公

香港有啲人好好笑. 自己係乜料?竟然可以自己定義係咪效忠一個國家. 佢咁講,其實有關方面已經記錄在案. 自不過,依家唔發作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