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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新香港」很有創意的一頁。

話說李公公入主香港電台後,成功令港台瞬間變成中央台,而他的「工作」是「依法」根據政府商經局未任的一個「管治及管理檢討小組」,這個小組2月發表一份報告,批評舊港台在「編輯管理」、「人員管理」等的多宗罪。有趣的是,這個小組有甚麼成員,一直沒有公佈,記者多番「依法」詢問,包括引用《公開資料守則》,都不得要領。

終於商經局回覆,原來人名真的是「不能透露」的,原因是「憂慮向外界披露小組名單可能會令成員被起底」,而且7月香港發生所謂「孤狼式恐怖襲擊」,因此為小組成員安全憂慮「並非不合理」。另一個不能公開的原因,卻是成員名字與小組公信力及認受性「無關」,所以不符合「公眾利益」的要求。

根據以上「新香港」邏輯,假如7月有人針對警察襲擊,可以論證政府委任之前檢討港台的委員會名單也不能公開,兩者之間如此薄弱、接近不存在的correlation也可以成為「理據」,日後其實所有政府委員會的成員名單,都不可以公開。

為什麼蛇齋餅粽委員會委員就不怕起底?而且政府主要官員責任更大,理應風險更大,其實也好應該全體官員仿效「真・塔利班」,模模糊糊搞一個最高權力機關就算,安排幾個發言人忽悠西方媒體,然後讓「做實事」的人隱姓埋名,那就符合「國家安全」了。

而且假如上述邏輯成立,政府其他資訊也同樣不可以公開:知道了這塊土地用途、那座大廈結構,豈不是一律可以被「恐怖份子」有機可乘?知道了公務員薪酬,豈不是容易激起社會仇恨、助長「孤狼」?知道了哪個中資財團購入了哪係香港資產,豈非自制被襲擊清單?這樣的邏輯,有甚麼資訊開放不會「危害國家安全」的?

最後那一點最有趣:港台由真港台變成「娥李班港台」,這份報告出了大力,自然應該充滿社會認受性和公信力,而誰來撰寫報告,特別是哪些非官方成員在裏面,自然是公信力主要來源,否則李公公何不自己直接做一切「變革」?畢竟哪些AO都沒有廣播、傳媒經驗,究竟哪幾位德高望重的行家在小組之內,究竟是周融還是屈小姐,社會絕對有知情權。他/她們立了這場大功,好應該被大力表揚,怎可以隱姓埋名?說不定公眾知道了報告是由屈小姐撰寫,當堂感到心服口服,從此死心塌地天天追看「新港台」的CCTV節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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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Anonymous

林鄭仲反問人「香港無左咩自由?」,連為黨做了好事,立了大功,被表揚嘅自由都無埋。

Franco Ng

可能是一人名單:林奠。牠左手都唔信右手,又點會假手於「人」型object.

Paul Chan

強力支持法庭今後閉門審訊,保護法官私隱,體現具中國司法特色的陽光司法

Tony Ng

唔公開得 因為事實上連名單都無 無嘢好公開🤣

Chris Chan

繼有「一男子」因素決定唔俾 HKTV 廣播牌照,咁有「一女子」要清算港台都好合理丫

Eric Yeung

令我諗起讀business ethics 嘅 sunlight test

Max Cheung

立法局議員都應該好怕私了!不如唔好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