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最新愛國龍夢:澳門法院宣佈「悼念六四、悼念劉曉波」就是不擁護基本法 (Patreon)
Content
澳門近日開始大規模對民主派進行直接打壓,立法會選管會一口氣將全體五張非建制派參選名單近20人拒於參選大門外,當中三組候選人不服,決定向終審法院上訴,結果被澳門終審法院裁定為「不擁護澳門《基本法》」與「不效忠澳門特區」,維持選管會不接納他們參選的決定。
最令人詫異的,是三組候選人被裁定不具備參選資格的理由,竟然包括曾參與悼念1989年北京「六四」事件、或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活動,因為法院判斷:這些活動已經屬於「誹謗中國政府」、「破壞憲政秩序」。
龍門飄移到這個境界,對香港不可能沒有啟示。
這次判決由澳門終審法院法官宋敏莉主審,上訴人即「民主昌澳門」、「學社前進」與「新澳門進步協會」三張名單,則由葡人律師何睿智代表。澳門終審法院的217頁判決書直指「參選人追悼支持劉曉波、展示《零八憲章》的行為,顯然反映他們認同和支持劉曉波等人提出的『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等理念和主張,不贊同不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憲政體制和國家根本制度」;同時「參選人組織和參與『六四』系列活動,發表支持『六四』活動的言論、舉辦和參與追悼劉曉波和展示支持《零八憲章》以及支持顏色革命的行為,在本質上構成對『一國兩制』的衝擊和破壞,實屬『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為。」
輕輕巧巧,不經不覺,就偷運了「支持顏色革命的行為」在這份正式法律判決書內,「嚴謹」至此,和中國「陽光司法」已經不徨多樣。
當看到一連串似曾相識的陳腔濫調批評,不難聯想到澳門忽然出現的全新「愛國者」標準,只是一次對香港的預演。亦正好反映在中共思維中,既然大陸容不下六四和劉曉波,在「新香港」、「新澳門」,亦自然容不下,亦已無打算再包裝香港、澳門和中國大陸的不同。
諷刺的是,澳門法院的蒐證彷彿有無限追溯力,候選人悼念六四、悼念劉曉波的行為持續多年。那根據這邏輯,香港建制派幾乎都悼念過六四,假如使用同一把尺,就連梁振英也要DQ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