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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踏入「國安法二年」,一片白色恐怖,還只是剛開始。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政權在未來一年大概還要繼續所謂「完善」法治,目前看到的方向有四個:繼續以《港區國安法》帶來寒蟬效應;儘快立23條,堵塞連國安法也未涵蓋的「漏洞」(例如叛國罪、外國組織香港運作罪等);大舉「活化」殖民時代早期的惡化,而無視殖民時代後期簽訂的《人權公約》;還有暫時還未有太多討論的第三個方向,卻可能是對所有市民最大影響的一個:民事訴訟刑事化。假如政府可以用公帑控告個人誹謗,然後這是可以坐牢的刑事化罪行,究竟這代表什麼?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LiDA9zXMt0 

⏺言論自由收緊的終極一步:誹謗刑事化・政府公帑檢控 https://www.patreon.com/posts/5328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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