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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習慣的普通法,強調以證據說話;但中國習慣的「依法」,一切只看政權研判的「動機」,而政權研判「動機」的基準卻是看「潛在社會影響」,既然基本意識形態是control freak,任何可以聚眾的人和事,只要人一多,政權就會敏感,就會成為打擊對象。

中國剛公佈打擊微信「飯圈」,也就是網紅、演藝人的粉絲團,官方原因是說粉絲團「應援集資、高額消費、造謠、侵犯隱私、以製造話題形式干擾輿論」,每一個罪名,都可以是刑事罪。說到底,就是政權擔心粉絲團巧立名目,成為「顛覆政權」的白手套,畢竟裏面有「領導人」、有「意識形態」、有資金流、有物流、有話語權、有訊息發放渠道、還有動員力。於是久不久,網紅除了要循例當護旗手表忠,更需要定期交「保護費」、定期打好關係,但依然要有心理準備被隨時打壓。

不久前,湖北也有一段有趣新聞,當地一個跑步團被政府定性為「非法組織」,要被勒令解散。而根據中國媒體指出,由於今年是中共百年慶典,所謂「非法組織」也有了更多針對性,包括「利用國家戰略名義,在經濟、文化、慈善等領域活動」;「冠以“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或打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下屬機構等名義,進行騙錢斂財等活動」;「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勾連開展活動、魚目混珠」;「藉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週年活動開展評選評獎活動」;「開展偽健康類、偽國學類和神秘主義類活動,以及假借宗教旗號活動」。而「跑步會」似乎就中了幾宗罪:可以是「偽健康類活動」,可以「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勾連」,也可以「利用國家戰略名義在文化領域活動」。其實,具體的威脅,不過是跑步能夠把人串連起來,這已經突破「紅線」了。

舉一反三,整個《港區國安法》的目標之一,就是要徹底粉碎香港蓬勃、充滿互信的公民社會,讓組織瓦解、結社一切由政權「依法」掌控,而且即使是建制團體,也要厲行「篤灰制」,去確保沒有任何人、任何團體可以產生「群眾影響力」。

國安法生效後,香港僅有的群眾活動都是追星產品,一次是「姜濤誕」,一次是事先張揚的「七七盧瀚霆事變」。根據國情,Mirror和花姐,小心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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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Wendy Lam

吓?? 😥 我好担心呀!好喜歡田一雄Edan架!❤️❤️

Kam

花姐日日夜夜擔心緊嘅,可能唔係點樣Keep住Mirror紅,而係終於有日,有個位佢冇得蒙混過關。

Wong Terry

屌那星,咁係咪Mirror fans club要整個黨委管住,限住接邊啲job?假如受某公司贊助開演唱會,贊助公司某工作時戴黑色口罩,個演唱會係咪要作廢?再唔係立即將個場讓比黃早藍、楊千嬋、曹公公表演?係咪要玩到咁先?

Lamington

Only Xi’s fans club is allowed ☠️☠️☠️

Good Year

一個失去生命力的社會, 好打有限, 唔止香港, 大陸正向呢邊進發

Gary Lee

連港豬都得罪埋咁好野?

阿寶

真係管埋 mirror 裏面個倒影喎!

Chuhjd

在任何團體(慈善、宗教、愛好…..)不能存在的時候。遇災靠國家救你,心靈無依靠信黨啦,無娛樂咪讀下習語錄囉

Anonymous

(第一次寫長comment,寫得唔好請見諒) 大體上同意教授分析,不過我估現時黎睇,有些細節和國情未必完全一樣,可以從最近幾星期有兩件事對比睇到少少脈絡。 第一件小事係六月底Error其中兩個成員搞活動,當時現場大約三百幾人,警察聲稱收到投訴要清場,當時警力明顯是比較多,甚至是比較強硬咁要fans離開。結果是令主辦方暫時中止活動,後來都要隔開晒啲fans先繼續活動。不過警察其實無真係驅逐晒啲fans,主要都係以隔開為主。 第二件小事就係7月2號尖沙咀啲fans去朝拜教主,當時現場成千人(大部分係女士),同樣有警察出場,但是只是四個,而且警察係完全搵唔到「主辦方」之後,只能夠隨意叫人唔好聚集(當然事後有人話當中有啲神徒都食左告票),和error唔同既係警察無叫到武力增援,而明顯用四個警察黎「勸喻」千幾人,都唔太似要認真打算去扼殺呢種聚集(之後呢幾日越嚟越多人,都無見到好似7月2日個種認真既明顯執法)。 呢兩件事既對比或者可以有點觀察,當然error個場景可能真係阻擋左馬路或交通,但如果政府已經鐵心鎮壓呢類行動,咁係error聚集入面做既事情,完全可以replicate在「七七盧瀚霆事件」入面,而且可以以加倍警力去鎮壓。不過呢種做法係7月2日對住以女性(及大媽)為主的群體,卻可以帶來極明顯的反效果。以「我老婆嫁比mirror導致婚姻破裂關注組既熱烈情度黎睇,咁樣做既後果可能不堪設想,如果上埋國際新聞,更不會是政權此刻所樂見。 呢兩件事處理手法既差異,或者真的和明顯的政治性取態有慣,Error的成員是比Mirror更明顯地表達「親黃」的立場。不過,另一個解讀也可以是暫時(注意,我只係講暫時)政府仍然未有一個系統性既手法去處理呢種「群眾聚集」,又或者佢地太多戰線要處理(傳媒、教育、社會組織、宗教組織),對娛樂既處理未係優先。當然你可以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已經講左要「防範娛樂等軟性滲透」,但係畢竟暫時係粉絲未出現明顯的政治性對抗或立場之前,政權的控制明顯仍然有其優先次序。 再者,若從國情討論,「我是歌手」、「中國好聲音」反而都係比較大型既官媒底下持續推出的音樂節目,「中國好聲音」更加是官方就導下大力推動的節目,可以理解政權未到愚蠢到要全面扼殺任何娛樂(呢個係納粹德國或前蘇聯做的事),反而是要一種regulated的娛樂追星。一方面追星可以消耗人民既精力時間,唔會過分留意新聞或時局,而另一方面,全面鎮壓帶來的反效果可能更大,要鎮壓就會冒住令不理時局既粉絲都會反感,比起暫時容忍的代價更大。當然你可以話政權全面控制就一定唔會理呢啲代價,但這種論述某程度上忽略了中共最強的一點,就係用經濟和娛樂等生活層面的成果黎justify佢既legitimacy,而呢個手法也明顯比起外人以為的成功得多(當然還有黨國教育等的輔助底下先成功)。 如果從娛樂公司的角度而言,我們不應該忽略Mirror和Error背後的是PCCW,而在PCCW裏面,除左李澤楷代表既李氏家族是大股東之外,另一個大股東正係中國聯通,佔股接近兩成(中國聯通的角色身份,教授之前多有提及,呢度不多解釋),所以政權完全有空間去影響公司或藝人的走向。在連登有一批網民長期批鬥mirror(間中包括error),正正是因為他們為藍色(或紅色)資本的公司賣廣告,而且立場很「曖昧」。無可否認,這種「曖昧」或者正是花姐或Viu(可以包括埋PCCW)的「聰明」之處,暫時避免了歸邊的問題,幫藍或紅色資本賣廣告,也可以講是一種暗裏「表忠」的行為。而PCCW裏面的紅色資本,或者暫時提供左一種保護作用。當然到底仲可以保護到幾耐,就視乎香港政府(和背後更大的人)的整體取態點樣。 有一件小事也觀察到呢點。五月的時候曾經有學者提倡要mirror(特別指名姜濤)替政府宣傳打疫苗,當時花姐是公開表示因工作緣故未有空間協助宣傳。但是事隔一個星期左右,就有娛樂新聞報道姜濤打左疫苗(無記錯係講明打BioNTech),而當時官方解釋也是講主要為到海外公幹的緣故。當時兩件事未必有casual relationship,但是這種新聞「洩露」到底係咪有部分用意,就不能排除。 當然,正如部分網友所講,或許花姐真的在擔心到某一日不可以再在這種暖昩的空間下遊走時,就必定要到取捨既階段(而我也相信應該在將來就有呢種抉擇既時候,例如幫政府賣廣告)。不過,與其擔憂,倒不如在仍然有的空間底下去堅持我們自己的信仰和生活。有趣的是,不少「鏡粉」是有相對鮮明的立場,而追星也的確會形成明顯價值觀上既連結,呢點暫時政權係未有太明顯統一既回應/打壓方法(所以我認同教授所講,政權好可能要搵方法regulate成件事)。正如某句歌詞所講: 靈魂內有信仰 搶不去 這種搶匪也許 比你畏懼 想保無邪之軀 還是必須好好過下去 —— 林二汶 《最後的信仰》 利申:鏡粉(主要係柳柳粉,都鍾意教主),嘗試從鏡粉內部的一點角度,回應教授的觀察

LHC

認同,最認同就係偶像是經過嚴謹計算的產物 正如黃子華話:你信佢天真就真係天真啦

Chee Chan

香港年輕人若追星都不能,恐怕走上街頭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