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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峰迴路轉,日前出現了意料之外的變數。

話說本案案情,大抵是指孟晚舟控制的華為子公司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而這子公司通過香港匯豐銀行進行交易,因此匯豐成為重要證人。中國輿論認為匯豐「出賣」孟晚舟,以換取美國不追求其違反制裁令。

月前孟晚舟入稟英國法院,要求匯豐總行交出關鍵文件,以證明孟晚舟沒有「誤導」匯豐,交易責任全在匯豐,結果英國法院判孟敗訴兼付堂費。然後,孟晚舟在來到面目全非的「新香港」,作出同一入稟,結果剛有判決:香港法院判她勝訴,然後匯豐和華為達成「資訊共享協議」,內容不詳,但相信對孟晚舟避免被加拿大引渡到美國,可能有決定性幫助。

匯豐用這機會,希望交出對中國的投名狀,換取在中國市場大展拳腳,變相放棄了西方市場,此舉我們已談論過多次,恐怕在可見將來,匯豐一分為二,也非不可能。這裏的重點是法院的判決:同樣的法律、同樣的理據,在英國敗訴,在香港卻勝訴,而香港法律基本上完全援用英國法律...... 這代表甚麼?

這不得不教人想起十年前人大釋法的「剛果案」,當時爭論焦點是剛果民主共和國作為一個國家做生意時,是否享有「絕對豁免權」(根據中國法律觀),還是只享有「有限豁免權」(根據英國法律,也就是依然可被追債)。結果香港法院主動提請人大釋法,人大判決自然時跟隨中國法律,當時沒有用上「國家安全」一類語言,但其實意思也是一樣。自此,香港法院碰到涉及外交、主權的案例,小心了很多;現在有了國安法,自然更不一樣。

假如香港法院像英國同行那樣,判孟晚舟敗訴,後果會怎樣?恐怕愛國媒體又會對「黃官」口誅筆伐,然後說這是「國家安全」案件,不可以那樣判。假如有了這樣的壓力,法官判決時,會否有second thought?假如單純根據法律觀點,很難找到英國法院判決以外的新理據,此例一開,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獨立的程度,只會進一步懷疑。

香港的剩餘價值,正是如此這般。中國現在找到了香港這個「國際大漏洞」,怎會放手?

Comments

Martin Chan

一個孟晚舟,一個何志平,中共處理嘅手法天淵之別。唔怪得田飛龍話有些南深圳建制派是「忠誠的廢物」,畀人當condom用都仲樂意做,唔係廢物係乜嘢?

Descartes Vincent

唔好再用香港叫南深圳喇,不堪入目

阿寶

我覺得香港可以考慮轉營成為全球最有效率嘅國際“洗衫”中心,外面嘅嘢一入嚟就乾淨晒!大有作為啊!

William

Well. I wonder the Supreme Court of BC would acknowledge the verdict issued by the court of XiangGang because the trial is all about extradition and not about whether she committed a bank fraud.

Fevrier

唔會㗎。無論英國或香港判乜,加拿大都只會以自己嘅法律去衡量。就算有呢啲咁嘅判決,法官只會備案而不作考慮。

思前想後

香港怎能高攀深圳,應該係深圳市既香港區,叫南深圳已經好俾面

Gary Lee

有人話香港人響香港唔使做二等公民真係放屁,連埋籃絲我完全認為我地係三等公民

Bob Chan

HSBC agreed to disclose the documents on terms. The court did not order disclosure.

MW

邊個話要修補漏洞以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Good Year

HSBC 控股, HSBC (A) HSBC (G) 咁囉

K小白

真係食得屎 仲話用“普通法” 真係人唔笑,狗都吠

GSC

前設係外國承認香港法院判決同大貓提出既證供

Yu Yu

判決象徵意義係大嘅,但其實香港單case只係講華為睇唔睇得匯豐d文件,同加拿大宣判孟晚舟無事仲差好遠 不過若果大貓放棄得抗辯,似係準備食咗隻死貓佢,去換取孟晚舟出獄

Elaine Yip

既然這樣, 香港的剩餘價值當然大減, 但中國如此做生意, 又有哪些國家不小心奕奕, 因實在太沒保障了

katrina

大貓放水換中國業務;幾個高層下半年開始調遷香港,都咪話唔巧合

Dennis Lam

全部支那狗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