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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深圳」/「新香港」無奇不有,初選案被告的辯方律師,昨天居然被拒返回法院,還要被拘捕。警方說是「一男子未能提供律師證明文件」,予以拘捕,理由是「阻差辦公」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

對正等待律師的被告,自然極不公平;對這位律師,自然荒天下之大謬。我認識不少律師朋友,從沒有聽過律師到法院應訟,必須警員批准進入,此人是否真律師,法院自然能查證。總之,在「南深圳」,沒有甚麼是不可以發生的。

令人憂慮的是,這可能不會是個別事件,而是「南深圳」(新香港)幹部、公安公然侮辱維權律師的哨子。在中國大陸,維權律師是非常高危的行業,他們的客戶都是被大搜捕的對象,他們本身同樣也是大搜捕的對象。

5年前,中國發生「709維權律師大搜捕」,全國各地過百名律師、維權人士被捕,罪名正是國安法的百搭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最終不少律師被判刑4-8年不等。

初選按的被告,已經充滿律師大狀,現在連他們的代表律師也要拘捕,傳遞予國際社會一個甚麼訊號,不言而喻。

由於香港法律界長期被北京視為「反共橋頭堡」,早就成為整頓對象,要是開始以濫捕方式處理律師,不但有威嚇作用,也可以打掉他們在群眾當中的威信:看,他們自身難保,怎能依靠他們保護你們?

王全璋律師這類中國案例,以往彷彿離我們很遠。現在,卻是這麼遠、那麼近。

Comments

James Green

一告就申請延期三個月,又反對保釋。實際上即係未審先監禁,固意玩殘被告們

Cheung Kee Man

繼續爭論已經冇意思,用出埃及記離開為上策

miuying yu

正始教授所說,這只是開始,陸續有嚟。

K小白

成件事。戇。鳩到一個點 而家底“有罪假定”,即係人人都係罪犯在先

Elaine Yip

是極權統治的其中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