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冷知識🇦🇺】中國批評澳洲人權的理據:澳洲的海外難民營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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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北韓批評澳洲人權,除了針對原住民,另一藉口是和一條澳洲入境禁令有關。讓我們繼續IR通識。
話說奧巴馬在任期最後階段2016年11月,也就是特朗普當選前夕,和澳洲簽署了一項協議,涉及澳洲在太平洋島國瑙魯(Nauru) 、巴布亞新幾內亞Manus島設立的難民營,營中滯留了近1250名難民,絕大多數來自伊朗,包括不少婦女、兒童,奧巴馬同意將他們安置到美國。但難民營的設立,本身卻也是人權份子的批評對象。
奧巴馬願意這樣做,可說是全球難民外交的默契。首先,這項協議不僅是美澳兩國之間的承諾,同時也得到聯合國難民署支持,並負責全程協調。與此同時,美國在哥斯達黎加也設有難民營,協議達成前兩個月,澳洲也宣佈接收那裡的中美洲難民,他們多是尋求以難民身份進入美國而失敗的人球。這兩項難民轉移安置協議前後出台,分別解決了兩國問題,可說是國與國之間宏觀合作的一個例子。
儘管如此,這些「海外難民營」的出現,卻不無可議。澳洲的難民政策重點,從來是拒難民申請人於本國之外,先將他們安置在太平洋島國,又稱「太平洋方案」(Pacific Solution)。方案在2001年通過,旨在減少每年通過海路(尤其是乘坐危險的小艇)抵達澳洲尋求庇護的難民人數。
「太平洋方案」的核心措施有三點:(1) 重新劃定澳洲領土性質,將本土外圍數千島嶼排除出「移民區」,即使外國人登上這些島嶼,也不能尋求庇護;(2) 邊防部隊依法攔截附近海域不持有入境簽證、承載難民的船隻;(3) 澳洲與瑙魯、巴布亞新幾內亞達成協議,在後兩國設立難民營,專門安置被邊防部隊攔截的難民申請人。
澳洲「太平洋方案」的精神,其實和特朗普的態度一致,就是控制國境、保衛國家安全。不過澳洲畢竟是《難民地位公約》締約國,若徹底拒絕難民,也是違背此法。因此,澳洲通過「太平洋方案」,對申請者的難民身份核查,記錄顯示,其中八成申請人最終被確認為合法難民。但這些申請者在難民營平均羈留時間達469日、近1/3人羈留超過2年,這一「核查」過程,卻是變相羈押。難民營生存環境惡劣,不時有難民受虐報道傳出,以聯合國難民署為代表的國際社會(甚至包括北韓),都曾譴責澳洲做法。方案在2008-2012年間,被澳洲政府以「效果有待評估」為由暫緩實施,隨後又被延續。
那麼這類政策受歡迎嗎?在美國,和眾多自由主義者的預期大相徑庭,路透社的民調顯示,高達49%美國人支持上述禁令,只有41%反對,另有1/3美國人表示禁令「讓自己覺得更安全」。假如有對澳洲難民轉移協議的明確民調,結果大概不遑多樣。
特朗普不滿的,其實不單是協議本身,還有澳洲偽善的雙重標準,於是批評奧巴馬的協議「糟糕透頂」、「將使美國放入數千恐怖分子」。適逢他簽署穆斯林七國入境禁令,這批澳洲難民多數是伊朗人,令特朗普的政策難以連貫,因為禁令有相關條文,明確規定此前美國與國際社會達成協議而入境者,不受禁令影響,特朗普也不得不表示「尊重這份協議」,頂多對這批難民進行嚴格審核。
至於難民營本身,就成了中國、北韓與全球左翼份子的批判對象了。
小詞典:坦帕事件 (Tampa Affair)
2001年,船上有438名難民的挪威船隻坦帕號(Tampa)駛到澳洲海域,澳洲總理霍華德拒絕其入境,挪威提出外交抗議,指澳洲沒有履行簽訂的難民公約。結果澳洲提出「太平洋方案」,讓坦帕號難民到太平洋瑙魯共和國進行甄別,這方案也逐漸成為澳洲處理難民問題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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