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家人的外國護照:「新香港」何時打擊裸官?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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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宣誓、追擊BNO之後,下一步是甚麼?邏輯上,好應該是打擊裸官。
裸官本來是中國大陸特產,泛指妻兒、資產在海外的官員。本來這並沒有甚麼特別,只是中國國情獨特,官員正式收入和權力往往不成正比,於是裸官和貪腐就劃成等號。雖然經常說要嚴打,也發過不少條文,但除非制度上正式不予容許,否則禁之不絕。
香港的情況全然不同。香港官員薪高糧準,以往很少誘因貪腐,反而會為了長俸而少做少錯。然而北京目前對香港人的忠誠度既然充滿質疑,才需要搞那些宣誓,目的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效忠,這反映北京認為香港官員、公務員(包括基層清潔工)都有條件、有動機「勾結外國勢力」。
既然這是原因,香港打擊裸官,邏輯上,就應該走得比內地更前。試想假如一位主要官員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他/她的配偶卻曾宣誓效忠美國、英國,他們一家相處之時,究竟政治忠誠度如何?要是夫婦行房之際,其中一人力有不逮,這「機密」就可以影響敵對勢力的研判,已經literally是「國際關係」。更不用說要是家人隨口談及公事,都可能被另一半所效忠的敵對勢力掌握,如此危險,中央政府怎能安心?
同一道理,外國勢力假如賄賂中國公民,自然犯法,但假如只是給予本國公民工作,就是另一回事。要是香港的裸官通過身為敵國公民的另一半收取外國勢力資助,然後在外國置業,國家尊嚴何在,國家安全何在?
因此,香港必須走在全國之先,立法嚴禁裸官。全體公務員宣誓之後,就應該「依法」申報直系親屬的國籍,以及海外資產總值,要是被篤灰,國安法處置。申報之後,應該根據葉劉淑儀主義,設定一個死線,死線前全體家屬放棄外國護照、出售海外資產的不予追究,否則必須辭職,或國安法處置。
相信此例一出,香港人的愛國情操定必更進一步,而香港主要官員,自然應該以身作則,才不會辜負祖國十四億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