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要來的始終要來:北京護法警告支聯會違反國安法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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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光速進入黑暗年代,每日都有新指標,最新被整頓目標雖然毫不令人意外,但始終象徵意義極大,那就是支聯會。
今日中國「新護法」田飛龍教授在報章撰文,題為「香港支聯會涉嫌本地違法和國安違法」,可視為一大訊號。先看田教授對支聯會的定性:
1. 「香港支聯會屬於西方顏色革命和民主全球化議程的一部分」
2. 「逐步演化為香港激進民主派的重要一員」
3. 「屬於政治顛覆性組織,是一個以『愛國民主』為名義展開的、以香港為基地、勾結外部勢力的顏色革命組織」
事實上,絕大多數香港人對支聯會的理解,相信都不同。那是好幾代香港人的六四情結的集體投射,承接了八九民運那種幾近全民支持的民意,不少認同支聯會理念的人,都是淺藍中人,又或廣義的「大中華膠」,對美國不喜歡(司徒華是典型),也不喜歡激進民主派(起碼按今天的定義),至於說到搞「顏色革命」,恐怕也沒有這願景。支聯會綱領那句「結束一黨專政」,曾有高人解畫: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一黨專政,而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支聯會的口號本來就是偽命題。田飛龍也知道鄧小平說過「共產黨可以罵」,但不可化成行動,不過以中國邏輯,支聯會作為一個「會」存在,就是「行動」。
更值得留意的是,他建議的「兩級處理方法」,充份反映有中國特色的法治觀。田飛龍認為,根據香港法律早已可以「依法」處理支聯會:
1. 「支聯會從事的有關煽動對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政治體制的仇視、憎恨以及關於以民主方式顛覆國家政權的有關行為,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上的叛逆罪和煽動意圖罪」
2. 「支聯會是香港反對派陣營非常活躍的組織,幾乎每場抗爭活動都有份參與,其中不少活動屬於未經警方批准的非法集結,以及在涉及暴力抗爭的活動中扮演一定的暴動角色,涉嫌觸犯《公安條例》上的非法集結罪和暴動罪」
3. 「支聯會的行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並與外部政治性組織有勾結和聯繫,屬於《社團條例》上的行為禁止規定,是保安局局長可予以禁止運作的法定事由」
其實根據上述三大罪,基本上,香港所有非建制派政黨,都可以取締。支聯會是比較方便的切入點,因為畢竟有一句「打倒一黨專政」口號當綱領,但真正的目標,可能是其他政黨和組織。
假如上述「本地立法」懲治不了,田飛龍又建議,那時才祭出「國安大法」,萬無一失。
至於六四晚會,曾幾何時,不但作為「一國兩制」的指標,也是「大中華膠」抗衡「本土派」的場合,想不到兩者近年開始在六四重新合流,而整個集會,去年那次可能就是絕唱。
Reference:
https://www.hkcd.com/content/2020-11/16/content_1229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