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關係BB班🇺🇳】湯家驊曲解國際關係的涼薄邏輯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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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國際關係BB班」解釋過難民、移民、Asylum Seekers等名詞的差別,有網友希望以案例說明。在香港資深大律師資歷排名十一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剛好作出了最佳示範,怎樣故意扭曲不同概念,糊弄一般(相信主要是藍營的)群眾:
1. 「假如你背棄國家、背棄香港,你是不願繼續身為一個中國人、一個香港居民,你不是難民是甚麼?」這是赤裸裸的偷換概念。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說得很清楚,難民「具有正當理由而畏懼,會因為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身分或政治見解的原因受到迫害,因而居留在其本國之外,由於其畏懼,不願接受其本國保護的任何人。」難民的出現,正是因為「其本國」對其進行迫害,令他們因為合理的畏懼,而不願、不敢或不能返回本國,這是一個被動概念,主動施加迫害的屬於政權;他們沒有背棄國家、背棄香港,反而正是因為對故土的感情,才要流離失所。
2. 湯家驊作為資深大律師,把「國家」、「政權」、「中國人」、「香港居民」、「身份認同」迷迷糊糊的就等量齊觀,這是刻意誤導。例如越南難民沒有背棄國家,只是不信任越共政權,但依然是越南人,也依然有權居留在越南。南越政權崩潰後,領袖之一的軍事強人阮高祺長期流亡台灣、美國,最終也返回越南和越共和解,反映「越南認同」超越了「政權」。香港難民的出現,因為中國、香港的現政權背棄了他們,他們才成為難民,在國際慣例,要說的剛好相反:「假如國家、香港的現政權背棄你,你不是難民是甚麼?」
3. 「跟(根)據聯合國定義,作為難民,你會被視為放棄原有國籍、原地居留權」,這是赤裸裸的偷換概念。聯合國是不會直接「下定義」的,相信湯家驊是指聯合國1951年通過的《難民地位公約》,以及1966年的《有關難民地位議定書》,定義以上已談及。聯合國這些公約、文件,絕沒有說難民「放棄原有國籍、原地居留權」,只是說難民因為被政權迫害,不敢回故土,所以簽約國應該給予難民各種協助,避免遣返他們到故國而已。假如難民入籍第三國,而該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要新移民宣誓放棄原有國籍,那是另一回事,但不少國家入籍沒有這類要求,也不是所有難民都能入籍。
4. 說了一大堆,難民身份並不能合理化其故國剝奪其國籍、居留權、及相關權利的「懲罰」,但湯家驊的邏輯,卻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其心可誅。
5. 「人各有志、各奔前程,也可算是一個好的結局......」自願離開的「移民」,可以說是各奔前程,但難民並沒有這種自願能力,絕不是一個「好的結局」。即是是各奔前程的移民,不少也是逼於無奈,擔心再不離開就變成被迫害的難民,同樣不是「好的結局」。湯家驊推介這首歌,其實歌詞也很明白:「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cold and tired all alone」,不過湯家驊似乎也不以有能力閱讀英語的人為新受眾,挑選英文歌似乎也是同一種偷換概念的形象建構。
涼薄至此,予欲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