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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談及早期香港對英國人的譯名,經常以「卑」等字眼貶抑,但這種翻譯風格,不久就產生突變。英國殖民香港初期,華人一直並非管治當局關注重點,但自1898年新界被納入至香港版圖後,急增的華人人口,便成為一個不能忽視的議題。英國接管新界初期,新界原住民反抗心態強烈,1899年,新界原住民甚至發起新界六日戰反抗英軍,即使戰事迅速結束,事隔多年,新界原住民仍然對政府保持強烈戒心。

1919年,司徒拔(Reginald Stubbs)就任第16任香港總督,在當時起,香港政府便開始為英國官員制定港式譯名,試圖以親民形象拉近與華人之間距離,讓這佔社會大多數人口,卻不諳英語的華人社群有更大機會願意接受管治,同時亦希望有助紓緩新界原居民問題。

當時,香港政府訂下的英國官員港式譯名,有其一貫標準與邏輯。假如外文姓氏本身便可翻譯成漢名,便儘量只翻譯姓氏;假如不可行,則將外文姓氏首個音節漢化,再以外文名字為根據再取兩個漢字成為漢名。所有用字,都以廣東話為基準翻譯,亦需要儘量講求寓意。最早引入港式譯名的港督「司徒拔」本人,早期名稱被翻譯為「史塔士」,在廣東話可謂十分不雅。改稱為司徒拔後,其名稱雖然沒有寓意,但至少較為優雅,亦符合港式譯名固有的翻譯邏輯。

而在1925年接任司徒拔成為第17任港督的金文泰(Cecil Clementi),在來港前已是中國通,他熱愛漢學,通曉漢字和廣東話,任內自然繼續沿用這套港式譯名制度。日後,多任港督都有不少經典譯名,例如羅富國(Geoffry Northcote)、郝德傑(Andrew Caldecott)及麥理浩(Murray MacLehose)等。不過,亦只有港督及高級官員才會獲得正式譯名,以末代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為例,在他來港出任港督前,名字只被暫譯為「柏藤」,要到他正式來港上任港督,才確立彭定康這個譯名。

談及英國官員港式譯名,不得不提第 24 任港督戴麟趾(David Trench)。戴麟趾之名取自姓氏 Trench,符合先翻譯姓氏的邏輯;而「麟趾」即是麒麟之足,具有仁德﹑才智和高貴之意。戴麟趾一名,可以說是人名翻譯中的絕佳案例,也令香港的英人,構成了香港身份認同的獨特存在。

Comments

MW

另我想起 David Wilson,本來中文譯名叫魏德巍,多文雅!不知道哪一個說三道四,硬說廣東話聽起來又‘僞’又‘危’,結果變成韋弈信。

Fevrier

喺英國請嚟香港做嘅警察一樣係有翻譯官幫佢地改定中文名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