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美國參議院通過《香港自治法案》之後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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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剛以匿名表決方式,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這是繼去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在港版國安法通過前夕,美港關係的另一里程碑。關於這法案,在國際關係角度,應關注以下重點:
1. 法案要求制裁有份破壞香港自治、包括落實港版國安法的官員,以及打壓香港示威者的警員。一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其實根據《Magnitsky Act》,美國總統早已有權宣佈制裁全球任何違法人權的人士和實體,不過門檻很高(“gross violation”)。這次法案的針對對象卻非常specific,不容易蒙混過關。
2. 法案重點,其實是制裁和上述人士有重要業務往來的銀行和金融機構。這如何操作,全看總統。例如制裁對象假如與中銀有緊密業務往來,而因此制裁中銀,那就是金融戰。
3. 這版本今天通過的是參議員Josh Hawley加辣版,而Hawley就是去年親身來到香港示威現場的年輕參議員。Hawley版本強調,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等同宣佈中方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這和英國、歐盟正在討論的《中英聯合聲明》有否被違反、應否訴諸國際法庭,有直接關係。
4. 法案在美國疫情非常嚴重之際通過,比去年法案明顯少了變數,反映香港議題此刻有跨黨派共識。但昨天卻傳出,特朗普通過共和黨參議員嘗試暫緩法案通過,反映兩黨和不同政客在選舉年,都試圖以「對華不夠強硬」抹黑對手。不少評論看到昨天新聞,認為特朗普已「放棄」香港,明顯是對美國政情研判經驗不足所致。
5. 龐貝奧、楊潔篪的夏威夷會議後,不少評論(包括某國家領導人)都表示,中美已就貿易達成共識,香港議題已掃清障礙。但這條法案成了議題後,就算特朗普真的有意退讓,其實已騎虎難下。目前法案需要眾議院通過,相信不成問題,然後就是總統簽署,相信真正的中美討價還價,在總統簽署這一關。
6. 其實法案只是「授權」總統,即使通過、簽署生效,但總統是否執行,完全是行政機關的決定,而行政機關一貫設立官僚程序,去製造迴旋空間。以往特朗普的作風,一律輕輕放下,這次則完全看總統大選期間的朝野角力。(答網友問:理論上,美國憲法規定總統需要「faithfully」執行法律,否則就是「presidential inaction」,可以被國會彈劾,但甚麼是「faithfully」,自然充滿彈性。)
結論:看不見港版國安法退讓的空間,也看不見美國制裁退讓的空間。香港人,坐穩,未來一段時間,會是畢生難忘的大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