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何謂國際關係Framing:龐貝奧哥本哈根最新講話,港區國安法與港人的回應 (Patreon)
Content
美國國務卿龐貝奧與中國國務委員楊潔篪舉行「夏威夷會談」後,龐貝奧首次就香港問題明確跟進,場合在哥本哈根,對象是歐盟,卻第一次提出了9月立法會選舉這新龍門。同日,中國人大未正式表決港區國安法,有評論認為和美國態度有關。但美國的訊號究竟為何?北京如何研判?港人應該如何閱讀和回應?
國際關係上,有一常見策略,名為「framing」,也就是議題設定權。由於國與國利益、理念計算可以虛無飄渺,假如不實體化個別訴求,根本連討價還價也不能開始。至於每項訴求的上限、下限,就是「framing」。
在哥本哈根講話,龐貝奧的表態,自然比夏威夷後的官方聲明強硬得多,但考慮到目標受眾是歐洲人,而且是要逼他們take side,內容不能全部以face value演繹。真正和香港具體攸關的,包括以下三個訊號:
1. 假如中國把香港當作上海、深圳管治,美國也會一樣看待,也就是把一切賦予香港的特別待遇全部廢除;
2. 中國強推港區國安法是「流氓行動」,歐洲應該一起反制捍衛民主;
3. 香港9月的立法會選舉,會告訴美國「需要知道的關於中共對待香港自由的一切」。
從framing角度,第一點,早前特朗普和他本人已提出;第二點用詞強硬了,但也沒有真正舉措;第三點卻是第一次聽聞。由於北京對國安法沒有多少退路,這個新加入的「9月立法會選舉」條件,就充滿了討論空間:究竟在美國眼中,怎樣才選是反映北京不再給予香港自由?假如是DQ個別候選人,上屆已經如是;但說是「大規模」DQ候選人、令選舉反映不到真正民意,DQ到哪個地步,才是「大規模」,就是一個期望管理問題。
與此同時,中方在初稿再加辣,特別是「勾結」外國勢力這類完全Chinese的「法律」字眼也赤裸裸出現,連鄭若驊也坦然按普通法不知道甚麼是「勾結」,這自然也是中方framing的一部份:把自己的底線說到最盡,然後只要稍微退讓,就算是「誠意」;就像早前某局長說所有「原則性」反對國安法的都要DQ,假如最終某些口說反對國安法的依然能參選,就算是恩賜的「自由」。對此,自然不要中計。
於是問題來了:為甚麼美國要多此一舉,增加一個framing object,讓雙方討價還價?表面原因,自然是增加外交空間,去和其他中美關係相關籌碼一起談,以及等待歐洲進一步表態,而這些都需要時間。但也許更重要的是,美國大選11月舉行,把觀察時間表延後到9月,那時候做出任何行動、或得到任何中方讓步,才會對特朗普的選情有直接幫助。
作為棋子,香港人的回應,也要顯得更有策略。在國際法層面,必須強調港區國安法和《中英聯合聲明》、《國際人權公約》、香港普通法的不銜接,而且草案越多內容推出,肯定會製造越多這方面的具體證據,一定「夠做」,這方面的專家論述,千萬不能馬虎,才能突破北京的framing。
至於在立法會選舉層面,最合理的議題,自然是針對國安法做一個全民表態,去證明政府的所謂「三百萬人支持」是甚麼回事。候選人假如因為擔心DQ,而連表態反對國安法也不敢,邏輯上就不能成立:因為現在的龍門是「原則性反對國安立法」,即使簽了名反對今天的國安立法,也可以說不涉及「最根本原則」;但就算不表態,也可以說這本身就是「原則性反對」。反正中國邏輯,並不是邏輯,是不需要一致性的。
無論有沒有35+、甚麼人才是35+,總之對所有候選人,都要問一個問題:是否支持事到如今的港區國安法?然後,所有表態反對的候選人的總議席/總得票,就是國際線最好的民意,若連這也不敢說,實在是愧對香港人。假如因為這樣而出現大規模DQ,那反而是國際線的最有效工具。最後,標榜「關鍵時刻守護香港」的希望聯盟,希望憑藉田北俊昔日拉倒23條的往績拉票,但對國安法的立場,居然是「無奈接受」,這自然絕不能接受。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如此表態,就是徹徹底底的建制派了。